[發明專利]電致變色器件及制備方法、殼體、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201223.9 | 申請日: | 2018-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888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1 |
| 發明(設計)人: | 楊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53 | 分類號: | G02F1/153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趙天月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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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材 框膠 電致變色器件 第二基板 第一基板 電子設備 殼體 制備 變色區域 封閉結構 減薄處理 框膠外圍 觸點 切除 玻璃 暴露 | ||
1.一種制備電致變色器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提供第一基材和第二基材,所述第一基材和所述第二基材之間設置有第一框膠,所述第一框膠在所述第一基材和所述第二基材之間限定出變色區域,所述第一基材和所述第二基材均由玻璃形成;
在所述第一框膠外圍設置第二框膠,所述第二框膠為封閉結構;
對所述第一基材和所述第二基材進行減薄處理,以形成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的厚度分別獨立地小于0.5mm;以及
切除所述第二框膠,暴露出所述第一框膠外側的觸點,以便獲得所述電致變色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減薄處理包括化學蝕刻處理以及物理拋光處理的至少之一。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材和所述第二基材的厚度分別獨立地為0.5-1.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的厚度分別獨立地為0.08-0.12mm。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減薄處理包括:
在對所述第一基材和所述第二基材進行所述化學刻蝕處理之后,對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進行物理拋光處理。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對所述第一基材和所述第二基材進行減薄處理之前,在所述變色區域內設置電致變色層。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致變色層是由無機電致變色材料、有機小分子電致變色材料以及有機聚合物的至少之一形成的。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所述第一基材上沉積第一電極層;
在所述第一電極層遠離所述第一基材的一側涂覆所述第一框膠,所述第一框膠限定出所述變色區域;
在所述變色區域內設置電致變色層;
在所述第二基材上沉積第二電極層,將所述第二基材與所述第一基材對向設置,所述第二電極層與所述第一電極層通過所述第一框膠連接;
在所述觸點外側涂覆所述第二框膠,所述第二框膠將所述觸點限定在所述第一框膠和所述第二框膠之間;
對所述第一基材和所述第二基材進行化學刻蝕處理,以形成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
對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進行物理拋光處理;
切除所述第二框膠,暴露出所述第一框膠外側的所述觸點,以便獲得所述電致變色器件,
其中,所述觸點位于所述變色區域外圍,且與所述第一電極層以及所述第二電極層中的至少之一電連接。
9.一種電致變色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致變色器件是由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制備的。
10.一種電致變色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依次層疊設置的第一基板、第一電極層、電致變色層、第二電極層和第二基板;
第一框膠,所述第一框膠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層和所述第二電極層之間,且密封所述電致變色層,以及
觸點,所述觸點分別與所述第一電極層和所述第二電極層電連接,且所述觸點位于所述第一框膠的外側,
其中,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均由玻璃形成,且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的厚度分別獨立地小于0.5mm。
11.一種殼體,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電致變色器件。
12.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1所述的殼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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