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質污染物遷移監測治理系統及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196302.5 | 申請日: | 2018-10-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9755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11 |
| 發明(設計)人: | 張春禹;張赫然;劉芝言;薛強;孫曉磊;郭聳松 | 申請(專利權)人: | 美麗國土(北京)生態環境工程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3/32 | 分類號: | C02F3/32;G01N3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侯小鋒 |
| 地址: | 102200 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未來***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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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質污染物 蓄水池 基質結構層 治理系統 監測 遷移 防滲結構層 監測孔 植物層 水體 污染物 治理 污染物監測 污染物遷移 表面基質 結構設置 取樣檢測 雙重功效 污染處理 液體滲漏 有效收集 滲濾液 邊坡 基質 地下水 應用 凈化 土壤 | ||
1.一種基質污染物遷移監測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邊坡底部的蓄水池,所述蓄水池用于收集邊坡表面基質的滲濾液和/或淋濾液;
所述蓄水池的底部形成有防滲結構層,所述蓄水池的敞口處形成有基質結構層,所述基質結構層上分布有若干個監測孔,所述基質結構層遠離所述蓄水池底部的一側設有植物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質污染物遷移監測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礫石層,所述礫石層位于所述防滲結構層與所述基質結構層之間;
優選地,所述礫石層的厚度為0.1-0.2m;
優選地,所述礫石層中礫石的直徑為0.05-0.10c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質污染物遷移監測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滲結構層包括高密度聚乙烯防滲層、膨潤土防滲層或黏土防滲層中的任意一種或者至少兩種的組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質污染物遷移監測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質結構層包括基質材料和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用于固定所述基質材料。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質污染物遷移監測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質材料包括土壤、腐殖土和肥料;
所述土壤、腐殖土和肥料之間的重量比為(2-4):(6-7):(0.2-0.8),優選為(2.5-3.5):(6.2-6.8):(0.3-0.6);
和/或,所述固定件包括無紡布和亞克力板,包裹有所述基質材料的所述無紡布位于所述亞克力板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質污染物遷移監測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測孔之間的間距為2m*2m、2.5m*2.5m或3m*3m;
和/或,所述監測孔的孔徑為0.1-0.2m。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的基質污染物遷移監測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層中的植物包括蜈蚣草、香蒲、菖蒲、伴礦景天、美人蕉或鳶尾中的任意一種或者至少兩種的組合。
8.根據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的基質污染物遷移監測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水池的池體結構為混凝土;
和/或,所述蓄水池的長度不大于邊坡表面待監測的基質的長度,所述蓄水池的寬度為5-10m,深度不小于0.5m。
9.根據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的基質污染物遷移監測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邊坡表面的基質為噴播基質;
和/或,所述邊坡表面的基質包括污泥,所述污泥為河道底泥和/或污水處理廠污泥。
10.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基質污染物遷移監測治理系統在基質污染物監測或治理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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