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塔拉帕尼在制備治療或者預防肝炎病毒相關疾病藥物中的用途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169293.0 | 申請日: | 2018-10-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6407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5 |
| 發明(設計)人: | 劉聰;孔道春;紀建國;姜長安;唐子執;曾鳴;張臣良;王小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成都吉諾邁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5025 | 分類號: | A61K31/5025;A61P31/20;A61P1/16;A61P35/00 |
| 代理公司: | 重慶樂泰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21 | 代理人: | 樊斌 |
| 地址: | 610044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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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塔拉帕尼 制備 治療 或者 預防 肝炎 病毒 相關 疾病 藥物 中的 用途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PARP抑制劑塔拉帕尼或其鹽、溶劑合物在制造治療肝炎病毒所致相關疾病藥物中的用途。所述疾病為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及與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相關性疾病,包括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肝纖維化、肝硬化、肝癌或膽管細胞癌等,塔拉帕尼單藥或與其它抗癌藥聯用可以有效清除乙型肝炎病毒宿主細胞以及抑制乙肝病毒陽性腫瘤細胞的生長,與其他類型的PARP抑制劑如奧拉帕尼相比較等,塔拉帕尼具有明顯的劑量和療效優勢:塔拉帕尼在較低劑量范圍內(0.015?0.275mg/kg/天),可以更有效地控制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和抑制乙肝病毒陽性腫瘤的進展,可以更有效地控制相對晚期,較大體積(不小于400mm3)乙肝病毒陽性腫瘤的增殖,是目前唯一可以治愈此類腫瘤的抗癌藥物。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醫藥領域,具體涉及PARP抑制劑塔拉帕尼在制備治療或者預防乙肝病毒感染及其引起的相關疾病的藥物中的用途。
背景技術
急性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virus B,HBV)感染后常常轉化為慢性感染,長期乙型肝炎病毒活動造成肝細胞損傷和壞死,刺激促發肝細胞再生和增殖,局部免疫反應,引起肝臟病變,包括肝纖維化、肝硬化和肝癌等。
原發性肝癌是目前第四位的常見惡性腫瘤及第三位的腫瘤致死病因。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肝細胞肝癌占原發性肝癌的90%以上,根據其臨床及病理分期,可采用手術切除、局部消融、介入治療(TACE)、放化療及姑息治療等主要手段。肝癌的分期對于預后的評估、合理治療方案的選擇至關重要。對于體積較小的早期肝癌(Ia期和Ib期)患者趨向于使用根治療法,包括手術切除、肝移植及局部消融,患者5年存活率可達70%;中期肝癌(IIa期和IIb期)患者首選介入治療,其估計的中期生存率為26月。然而,因大多數患者確診時已處于中晚期,在美國僅有30%患者有采用此類治療的機會。多數病人就診時已處于晚期(IIIa期和IIIb期),此類病人主要采用化療,多激酶抑制劑索拉菲尼(Sorafenib)是目前唯一FDA批準的晚期肝癌化療有效藥物,可延長患者生存期8-11月,在中國僅延長3個月,患者經常出現腹瀉、高血壓、體重減輕、皮膚毒及低磷酸鹽血癥等毒副作用;而其他常用化療藥如阿霉素、順鉑類及紫杉醇類藥物等,均無明顯治療效果。而終末期(IV期)病人,則只能采用支持或姑息療法改善患者癥狀和生活質量。由此可見,大多數肝癌患者確診時屬于晚期且體積較大的肝癌,還有約70%早期根治性治療患者會出現腫瘤復發,治療效果極不理想,研究開發新的更有效的治療藥物和方法成為當前肝癌治療領域的迫切需求。
目前還未發現能夠有效消除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細胞和針對肝癌的有效治療方法。肝癌對化學藥物的抵抗性高,易于發生耐藥,要達到暫時控制腫瘤生長、延長患者生存時間的目標都很困難,因此開發新一代肝癌化學療法或靶向治療的臨床需求特別迫切,其關鍵是發現能夠有效殺傷乙型肝炎病毒宿主細胞或病毒陽性肝癌細胞的化學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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