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共享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168211.0 | 申請日: | 2018-10-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5854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28 |
| 發明(設計)人: | 松山貴紀;花木秀信;村瀨順司;土井陽介;春名雄一郎;大島優季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東海理化電機制作所;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B60R25/2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和躍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39 | 代理人: | 余文娟 |
| 地址: | 日本國愛知縣丹羽***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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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共享 系統 | ||
提供一種提高對車輛非法使用的安全的車輛共享系統。車輛共享系統(21)包括被搭載于車輛(1)的車輛共享裝置(23)。車輛共享裝置(23)包括鑰匙功能部(38),鑰匙功能部(38)能執行在電子鑰匙系統(4)中使用的電子鑰匙ID的校驗。車輛共享系統(21)進一步包括鑰匙功能無效化部(41),鑰匙功能無效化部(41)在將鑰匙功能部(38)從有效狀態切換為無效狀態的條件成立的情況下,將鑰匙功能部(38)無效化。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多個人共同使用1臺車輛的車輛共享系統。
背景技術
在專利文獻1以及2中記載了多個人共同使用1臺車輛的車輛共享系統。在這種車輛共享系統中,例如在事先進行車輛共享使用登錄的基礎上,例如使用便攜終端(智能手機等)預約車輛,從而允許在預約時間內使用車輛。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6-115077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6-71834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所要解決的課題
在車輛共享系統中,在用戶使用予約車輛時,將該車輛的動作設為“有效”。在這種情況下,若以車輛的動作設為“有效”的狀態被放置,則有可能車輛被盜。因此,要求提高對車輛的盜竊等非法使用的安全。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提高對車輛非法使用的安全的車輛共享系統。
用于解決課題的方案
一實施方式的車輛共享系統,其具備:車輛共享裝置,其被搭載于車輛,并且包括鑰匙功能部,該鑰匙功能部能執行在被設置于車輛的電子鑰匙系統中使用的電子鑰匙ID的校驗,所述車輛共享裝置能夠與便攜終端進行無線通信,所述便攜終端通過登錄鑰匙信息從而能作為車鑰匙進行動作,所述車輛共享裝置通過與所述便攜終端之間的無線通信而對所述鑰匙信息進行認證,在所述便攜終端被進行了操作以便使車載機器進行動作的情況下,通過所述電子鑰匙系統進行所述電子鑰匙ID的校驗且利用所述鑰匙功能部進行所述電子鑰匙ID的校驗,從而允許所述車載機器的動作;以及鑰匙功能無效化部,其在將所述鑰匙功能部從有效狀態切換為無效狀態的條件成立的情況下,將所述鑰匙功能部無效化。
根據此結構,鑰匙功能無效化部在將車輛共享裝置的鑰匙功能部從有效狀態切換為無效狀態的條件成立的情況下,將鑰匙功能部無效化。由此,抑制在用戶不在的情況下車輛共享裝置的鑰匙功能部以被設為有效的狀態被放置。因此,能夠提高對車輛非法使用的安全。
發明效果
根據本發明,能夠提高對車輛非法使用的安全。
附圖說明
圖1是概要地示出一個實施方式的車輛共享系統的框圖。
圖2是示出鑰匙信息認證的通信時序的圖。
圖3是示出在對便攜終端進行操作而使車載機器進行動作時的通信時序的圖。
圖4是示出在將鑰匙功能部設為有效后再設為無效的一系列的處理的例子的圖。
圖5是示出將鑰匙功能部維持為有效狀態的處理的例子的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根據圖1-圖5對車輛共享系統的一個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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