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機芯鏡頭回程差處理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153397.2 | 申請日: | 2018-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7181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2 |
| 發明(設計)人: | 張鵬國;秦臻懿;史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宇視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32 | 分類號: | H04N5/232;H04N7/18;H04N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文紅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西興街道江陵路***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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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芯 鏡頭 回程 處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機芯鏡頭回程差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已知物距以及所述已知物距對應的對焦曲線;
控制所述機芯鏡頭進行變倍放大,根據所述已知物距對應的對焦曲線對所述機芯鏡頭進行變倍跟隨,獲得所述機芯鏡頭在至少一個變倍位置對應的第一清晰度評價值;
對所述已知物距進行調整以獲得第一調整物距,獲取所述第一調整物距對應的對焦曲線,控制所述機芯鏡頭進行變倍縮小,根據所述第一調整物距對應的對焦曲線對所述機芯鏡頭進行變倍跟隨,獲得所述機芯鏡頭在所述至少一個變倍位置對應的第二清晰度評價值;
計算所述第一清晰度評價值和所述第二清晰度評價值的差值,判斷所述第一清晰度評價值和所述第二清晰度評價值的差值是否小于設定閾值,若所述第一清晰度評價值和所述第二清晰度評價值的差值小于所述設定閾值,根據所述第一調整物距獲得所述機芯鏡頭在初始俯仰角度下的回程差,其中,所述第一清晰度評價值和所述第二清晰度評價值為所述機芯鏡頭在同一變倍位置所對應的第一清晰度評價值和第二清晰度評價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芯鏡頭回程差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所述已知物距進行調整以獲得第一調整物距的步驟,包括:
將所述已知物距與預設物距差相加以獲得第一調整物距。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芯鏡頭回程差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第一調整物距獲得所述機芯鏡頭在初始俯仰角度下的回程差的步驟,包括:
將所述預設物距差作為所述機芯鏡頭在初始俯仰角度下的回程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芯鏡頭回程差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差值不小于所述設定閾值,增大所述預設物距差,將所述已知物距與增大之后的預設物距差相加以獲得第二調整物距;
獲取所述第二調整物距對應的對焦曲線,控制所述機芯鏡頭進行變倍縮小,根據所述第二調整物距對應的對焦曲線對所述機芯鏡頭進行變倍跟隨,獲得所述機芯鏡頭在所述至少一個變倍位置對應的第三清晰度評價值;
計算所述第一清晰度評價值和所述第三清晰度評價值的差值,判斷所述第一清晰度評價值和所述第三清晰度評價值的差值是否小于設定閾值,若所述第一清晰度評價值和所述第三清晰度評價值的差值小于所述設定閾值,將增大之后的預設物距差作為所述機芯鏡頭在所述初始俯仰角度下的回程差,其中,所述第一清晰度評價值和所述第三清晰度評價值為所述機芯鏡頭在同一變倍位置所對應的第一清晰度評價值和第三清晰度評價值。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芯鏡頭回程差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得所述機芯鏡頭在除開所述初始俯仰角度外的至少一個俯仰角度下的回程差;
根據所述初始俯仰角度、所述初始俯仰角度對應的回程差、所述至少一個俯仰角度和所述至少一個俯仰角度對應的回程差,采用插值計算求得俯仰角度-回程差函數曲線圖并存儲。
6.一種機芯鏡頭回程差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在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機芯鏡頭進行變倍縮小時對所述機芯鏡頭進行回程差補償,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所述機芯鏡頭的俯仰角度-回程差函數曲線圖和當前俯仰角度,根據所述俯仰角度-回程差函數曲線圖求得所述機芯鏡頭在所述當前俯仰角度下的回程差;
獲取所述機芯鏡頭的當前變焦值、當前聚焦值以及理論對焦曲線,根據所述當前變焦值、所述當前聚焦值和所述理論對焦曲線計算得到當前物距;
采用所述機芯鏡頭在所述當前俯仰角度下的回程差對所述當前物距進行補償,以獲得補償物距;
根據所述當前變焦值、所述當前聚焦值和所述補償物距計算求得補償對焦曲線,根據所述補償對焦曲線對所述機芯鏡頭進行變倍跟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機芯鏡頭回程差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當前變焦值、所述當前聚焦值和所述理論對焦曲線計算得到當前物距的步驟,包括:
獲得所述機芯鏡頭的校正數據;
根據所述校正數據對所述當前變焦值和所述當前聚焦值進行校正;
根據所述理論對焦曲線、校正之后的當前變焦值和當前聚焦值計算得到當前物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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