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音頻播放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儲存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150665.5 | 申請日: | 2018-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6146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5 |
| 發明(設計)人: | 崔祺琪;謝焱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小米移動軟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11B19/02 | 分類號: | G11B1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張巖龍;魏嘉熹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區清河***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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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音頻 播放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儲存 介質 | ||
1.一種音頻播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
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確定位于所述交通工具內的移動終端的音頻播放速度,所述音頻播放速度與所述行駛速度為負相關關系;
按照所述音頻播放速度播放所述移動終端中待播放的目標音頻;
所述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確定所述音頻播放速度包括:
在所述交通工具停止行駛時,確定所述交通工具是否處于使用狀態;
若交通工具處于使用狀態,獲取所述交通工具的預計停止時長;
獲取所述目標音頻的播放時長;
在所述播放時長大于或者等于所述預計停止時長時,根據所述預計停止時長和所述播放時長確定所述音頻播放速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確定位于所述交通工具內的移動終端的音頻播放速度包括:
從多個預設速度區間中,確定所述行駛速度所在的目標速度區間;不同的預設速度區間對應不同的播放速度;
將所述目標速度區間對應的播放速度,確定為所述音頻播放速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預計停止時長和所述播放時長確定所述音頻播放速度包括:
計算所述播放時長與所述預計停止時長的比值;
所述音頻播放速度為原始播放速度與所述比值的乘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預設播放速度;
所述根據所述預計停止時長和所述播放時長確定所述音頻播放速度包括:
計算所述播放時長與所述預計停止時長的比值與原始播放速度的乘積;
所述音頻播放速度為所述預設播放速度與所述乘積中的較小值。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所述交通工具的預計停止時長包括:
獲取用戶輸入的所述預計停止時長;或者,
獲取所述交通工具待通過的信號燈指示禁止通行的時長,并將所述禁止通行的時長作為所述預計停止時長。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所述交通工具是否處于使用狀態包括:
確定所述交通工具的發動機是否處于工作狀態,在所述交通工具的發動機處于工作狀態時,確定所述交通工具處于使用狀態;或者,
確定所述交通工具的駕駛座上是否有駕駛員,在所述交通工具的駕駛座上有駕駛員時,確定所述交通工具處于使用狀態。
7.一種音頻播放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模塊,被配置為獲取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
確定模塊,被配置為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確定位于所述交通工具內的移動終端的音頻播放速度,所述音頻播放速度與所述行駛速度為負相關關系;
播放模塊,被配置為按照所述音頻播放速度播放所述移動終端中待播放的目標音頻;
所述確定模塊,包括:
狀態確定子模塊,被配置為在所述交通工具停止行駛時,確定所述交通工具是否處于使用狀態;
停止時長獲取子模塊,被配置為若交通工具處于使用狀態,獲取所述交通工具的預計停止時長;
播放時長獲取子模塊,被配置為獲取所述目標音頻的播放時長;
速度確定子模塊,被配置為在所述播放時長大于或者等于所述預計停止時長時,根據所述預計停止時長和所述播放時長確定所述音頻播放速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模塊,被配置為從多個預設速度區間中,確定所述行駛速度所在的目標速度區間,并將所述目標速度區間對應的播放速度,確定為所述音頻播放速度,其中,不同的預設速度區間對應不同的播放速度。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速度確定子模塊,被配置為計算所述播放時長與所述預計停止時長的比值,其中,所述音頻播放速度為原始播放速度與所述比值的乘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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