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小型插秧機拖板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148364.9 | 申請日: | 2018-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5934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07 |
| 發明(設計)人: | 楚花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湘潭縣富民小型插秧機制造廠 |
| 主分類號: | A01C11/00 | 分類號: | A01C1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11228 湖***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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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小型 插秧機 拖板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小型插秧機拖板,包括拖板本體(1);所述本體(1)上依次設置有凹凸交錯的第一開溝槽(1a)、第一起壟槽(1b)、第二開溝槽(1c)、第二起壟槽(1d)和第三開溝槽(1e),各起壟槽均為梯形結構;所述第一開溝槽(1a)的凸面向下;所述第一開溝槽(1a)和第三開溝槽(1e)的向下凸面低于所述第二開溝槽(1c)的向下凸面。本發明能將第一起壟槽和第二起壟槽多余的水和土及時排除,便于起壟成型,并且拖板前行阻力小,降低了勞動強度。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農業機械產品,特別是一種插秧機的拖板。
背景技術
根據機插秧水稻的生長規律,插秧需滿足以下要求才能使秧苗正常生長,從而達到提高水稻生產效率和產量的目的:1、栽植深度不能過深或過淺,過深將導致水稻生長慢,過淺將導致倒秧而降低成活率低,因此秧苗的栽植深度以保持在2~3cm為宜;2、田塊水面不能過高,水面需保持在2~3cm左右;3、采用機械插秧時,在插秧的第一周內不能有過多的水淹沒秧苗,但根部需保水以保證生長;4、田塊地面要求平整,旋耕后需耙田平地以保證秧苗的栽植深度盡量一致。
發明內容
有鑒于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起壟成型好的插秧機拖板。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小型插秧機拖板,包括拖板本體;所述本體上依次設置有凹凸交錯的第一開溝槽、第一起壟槽、第二開溝槽、第二起壟槽和第三開溝槽,各起壟槽均為梯形結構;所述第一開溝槽的凸面向下;所述第一開溝槽和第三開溝槽的向下凸面低于所述第二開溝槽的向下凸面。
為進一步提高起壟成型的效果,所述第一開溝槽與第三開溝槽結構對稱;所述第一起壟槽與第二起壟槽結構對稱。
為進一步提高起壟成型的效果,所述第一開溝槽和第三開溝槽的向下凸面與第二開溝槽的向下凸面的高度差為9mm--11mm。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能將第一起壟槽和第二起壟槽多余的水和土及時排除,便于起壟成型,也將更好的保持拖板的運動軌跡穩定,并且拖板前行阻力小,降低了勞動強度。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一具體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本發明一種小型插秧機拖板,包括拖板本體1,本體1上依次設置有凹凸交錯的第一開溝槽1a、第一起壟槽1b、第二開溝槽1c、第二起壟槽1d和第三開溝槽1e,各起壟槽均為梯形結構。第一開溝槽1a與第三開溝槽1e結構對稱;第一起壟槽1b與第二起壟槽1d結構對稱。
第一開溝槽1a的凸面向下,第一開溝槽1a和第三開溝槽1e的向下凸面低于第二開溝槽1c的向下凸面,高度差D為10mm。
拖板前行工作時,第一起壟槽和第二起壟槽多余的水和土能夠及時從第二開溝槽的下部排除,因此便于起壟成型,并且拖板前行阻力小,運動軌跡穩定。拖板在秧田工作后,在各開溝槽處形成溝壑,在各起壟槽處形成田壟。
以上詳細描述了本發明的較佳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本發明的構思作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依本發明的構思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由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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