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氰化尾礦庫尾礦渣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144868.3 | 申請日: | 2018-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1366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06 |
| 發明(設計)人: | 劉強;李哲浩;張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春黃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9B3/00 | 分類號: | B09B3/00;A62D3/30 |
| 代理公司: | 吉林長春新紀元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2100 | 代理人: | 魏征驥 |
| 地址: | 130000 吉林***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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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氰化 尾礦 處理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一種氰化尾礦庫尾礦渣處理方法,屬于環保領域的固體廢物處理方法。翻堆:將待處理的尾礦庫尾礦渣進行翻堆,分層晾曬,轉移至待處理區,置于攪拌槽內加水進行調漿,加入破氰藥劑進行深度處理,加入混合藥劑進行穩定固定化處理,置于濃密機進行濃密或置于壓濾機內進行壓濾。本發明有益效果:根據氰化尾礦庫尾礦渣堆積特征,采用原位強化自然降解與異位調漿深度處理相結合處理工藝,降低尾礦渣中氰化物、重金屬的含量,進而為氰化尾礦渣的回填等資源化利用創造條件,具有投資費用少、運行成本低、處理效果好等優點,應用前景廣闊。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環保領域的固體廢物處理方法,特別涉及一種氰化尾礦庫尾礦渣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由于我國大多數黃金礦山一直采用氰化提金工藝,在黃金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含氰尾礦渣堆積在尾礦庫內,隨著黃金生產規模的擴大和開采歷史的延長,含氰尾礦渣的堆積量在逐年增加,占用大量土地,這些尾礦渣由于含有劇毒物質—氰化物,成為黃金礦山企業普遍存在的危險廢物,在尾礦庫防滲處理不當或者維護管理不及時時,含氰尾礦渣中氰化物將會因雨淋下滲對周邊環境和地下水產生污染。隨著國內環保形勢日趨嚴峻,企業新申請氰化尾礦庫的難度越來越大,隨著生產的進行,氰化工藝黃金礦山企業迫切需要對現有的氰化尾礦庫尾礦渣進行無害化處理,降低尾礦渣中氰化物的含量,進而為氰化尾礦渣的回填等資源化利用創造條件。從目前國內黃金工業的氰化尾礦庫尾礦渣處理情況來看,一般采用直接調漿處理,處理的方法一般為堿氯法、因科法等方法,處理成本較高,對企業造成較重的負擔。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氰化尾礦庫尾礦渣處理方法,以解決目前采用的堿氯法、因科法存在的處理成本較高的問題。
本發明采取的技術方案是,包括下列步驟:
(1)翻堆:將待處理的尾礦庫尾礦渣進行翻堆;
(2)晾曬:將翻堆后的尾礦渣進行分層晾曬;
(3)移位:將晾曬后的尾礦渣分層轉移至待處理區;
(4)調漿處理:將待處理區的尾礦渣置于攪拌槽內加水進行調漿;
(5)深度處理:在尾礦漿中加入雙氧水、磷酸、硫酸銅組成的破氰藥劑進行深度處理;
(6)穩定固定化處理:在尾礦漿中加入由氧化鐵和水泥組成的混合藥劑進行穩定固定化處理;
(7)礦漿濃密或壓濾:將穩定固化處理后的尾礦漿置于濃密機進行濃密或置于壓濾機內進行壓濾,以備下一步充填或其他利用。
本發明所述步驟(2)中,每層晾曬的厚度50~500mm,晾曬時間20天~90天,晾曬后尾礦渣含水率6%~15%。
本發明所述步驟(4)中,尾礦渣調漿濃度為40%~50%。
本發明所述步驟(5)中,雙氧水、磷酸、硫酸銅與尾礦漿中氰化物的摩爾比為(2~7):(1~3):(0.01~0.5):1,混合均勻后以液體形態加入到尾礦漿中,加入量為1~100mL/L,反應時間為1~2h。
本發明所述步驟(6)中,氧化鐵與水泥的加入量與尾礦渣質量比為(0.001~0.2):(0.001~0.1):1,反應時間為0.5~2h。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本發明根據氰化尾礦庫尾礦渣堆積特征,采用原位強化自然降解與異位調漿深度處理相結合處理工藝,降低尾礦渣中氰化物、重金屬的含量,進而為氰化尾礦渣的回填等資源化利用創造條件,具有投資費用少、運行成本低、處理效果好等優點,應用前景廣闊。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包括下列步驟:
(1)翻堆:將待處理的尾礦庫尾礦渣進行翻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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