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互聯網信息發布管控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142915.0 | 申請日: | 2018-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6882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07 |
| 發明(設計)人: | 丁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朗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6/958 | 分類號: | G06F16/958;G06F40/166;G06Q10/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宏京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97 | 代理人: | 鄧文武 |
| 地址: | 201799 上海市青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互聯網 信息 發布 方法 | ||
1.一種互聯網信息發布管控方法,包括手機APP控制端、后臺管控端、互聯網信息發布端,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操作步驟:
A)、編輯文章:
系統啟動,用戶登錄系統,選擇手機APP控制端或后臺管控端中的任意一種方式,進行文章編輯;
B)、保存文章:
將編輯的文章進行保存;
C)、文章提交審核:
將文章提交到文章審核模塊;
D)、文章審核模塊:
當文章審核模塊判斷文章審核通過,將審核結果發送給手機APP控制端、后臺管控端、互聯網信息發布端;
E)、互聯網信息發布端發布文章:
互聯網信息發布端對審核通過的文章進行發布;
F)、互聯網信息發布端接收用戶評論:
互聯網信息發布端接收用戶評論;
G)、擬回復信息:
互聯網信息發布端根據系統的關鍵詞設定,得出擬回復信息;
H)、擬回復信息提交審核:
將擬回復信息提交到評論審核模塊;
I)、評論審核模塊:
當評論審核模塊判斷擬回復信息通過,將審核結果發送給手機APP控制端、后臺管控端、互聯網信息發布端;
J)、互聯網信息發布端發布回復信息:
互聯網信息發布端對審核通過的回復信息進行發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互聯網信息發布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D)中,當文章審核模塊判斷文章審核不通過,回到步驟A)。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互聯網信息發布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I)中,當評論審核模塊判斷擬回復不信息通過,刪除擬回復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互聯網信息發布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E)中,互聯網信息發布端為微信或微博中的任意一種或兩種方式。
5.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其存儲用于電子數據交換的計算機程序,其中,所述計算機程序使得計算機執行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
6.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存儲了計算機程序的非瞬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計算機程序可操作來使計算機執行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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