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前置泊車雷達的車外后視鏡避障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136679.1 | 申請日: | 2018-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9450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28 |
| 發明(設計)人: | 陳燕;趙國霖;胡紅兵;許苘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南(福建)汽車工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21/013 | 分類號: | B60R21/013;B60R1/074;B60R16/023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鼓樓區京華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12 | 代理人: | 王美花 |
| 地址: | 350119***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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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前置 泊車雷達 外后視鏡 雷達控制器 車外后視鏡 避障系統 雷達探頭 障礙物 車身控制系統 距離感應裝置 汽車控制系統 安全距離 車身距離 互不干涉 汽車前方 硬件成本 語音播報 折疊機構 自動折疊 折疊 偵測 車身 汽車 | ||
1.一種基于前置泊車雷達的車外后視鏡避障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ABS、前置泊車雷達、外后視鏡、CAN總線和車身控制系統;
所述前置泊車雷達包括前置雷達探頭和雷達控制器,所述前置雷達探頭與所述雷達控制器連接;所述ABS與所述雷達控制器連接;所述雷達控制器通過所述CAN總線還與所述車身控制系統連接;所述車身控制系統通過驅動裝置與外后視鏡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前置泊車雷達的車外后視鏡避障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置雷達探頭包括左前方雷達和右前方雷達,所述左前方雷達和右前方雷達都有兩個,兩所述左前方雷達分別設置在前保險杠的左側和左側前翼子板上,兩所述右前方雷達分別設置在前保險杠的右側和右側前翼子板上;所述左前方雷達和所述右前方雷達都是超聲波雷達;兩所述左前方雷達和兩右前方雷達分別與雷達控制器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前置泊車雷達的車外后視鏡避障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后視鏡包括左后視鏡和右后視鏡,所述左后視鏡和右后視鏡分別連接于驅動裝置的輸出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前置泊車雷達的車外后視鏡避障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音響系統,所述音響系統通過CAN總線與雷達控制器連接。
5.一種基于前置泊車雷達的車外后視鏡避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避障方法需提供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前置泊車雷達的車外后視鏡避障系統,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ABS將車速信息發送給前置泊車雷達里的雷達控制器;如果所述雷達控制器判斷車速在啟動速度范圍內,則進行步驟2,如果不在范圍內則忽略;
步驟2,車身控制系統開始監測外后視鏡狀態;如果車身控制系統監測到外后視鏡為展開狀態,進行步驟3和步驟4;如果車身控制系統監測到外后視鏡為收折狀態,進行步驟5和步驟6;
步驟3,所述車身控制系統通過CAN總線通知所述前置泊車雷達啟動,所述前置泊車雷達里的雷達探頭開始實時偵測汽車保險杠和翼子板的左右兩側障礙物信息,并將偵測信息發送給所述雷達控制器進行距離判斷,如果判斷障礙物與車身距離小于或等于安全距離,則所述雷達控制器通過CAN總線發送危險信號給所述車身控制系統,然后進行步驟4;如果判斷障礙物與車身距離大于安全距離,則忽略信息;
步驟4,所述車身控制系統收到危險信號后,所述車身控制系統控制驅動裝置收折外后視鏡;
步驟5,所述車身控制系統通過CAN總線通知所述前置泊車雷達啟動,所述前置泊車雷達里的雷達探頭開始實時偵測汽車保險杠和翼子板的左右兩側障礙物信息,并將偵測信息發送給所述雷達控制器進行距離判斷,如果判斷障礙物與車身距離大于安全距離,則所述雷達控制器通過CAN總線發送危險解除信號給所述車身控制系統,然后進行步驟6,如果判斷障礙物與車身距離小于或等于安全距離,則重復步驟5;
步驟6,所述車身控制系統收到危險解除信號后,然后所述車身控制系統控制驅動裝置展開外后視鏡。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基于前置泊車雷達的車外后視鏡避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置雷達探頭包括左前方雷達和右前方雷達,所述左前方雷達和右前方雷達都有兩個;所述危險信號包括左側危險信號和右側危險信號;危險解除信號包括左側危險解除信號和右側危險解除信號;
若任一所述左前方雷達偵測到障礙物與車身的距離小于或等于安全距離,則所述雷達控制器發送左側危險信號給車身控制系統;若任一所述右前方雷達偵測到障礙物與車身的距離小于或等于安全距離,則所述雷達控制器發送右側危險信號給車身控制系統;
若任一所述左前方雷達偵測到障礙物與車身的距離大于安全距離,則所述雷達控制器發送左側危險解除信號給車身控制系統;若任一所述右前方雷達偵測到障礙物與車身的距離大于安全距離,則所述雷達控制器發送右側危險解除信號給車身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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