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烴的聚合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130106.8 | 申請日: | 2014-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5153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9 |
| 發明(設計)人: | 拉克斯·維爾·扎斯拉;尼納德·迪帕克·茵格勒;普拉迪普·帕瑞斯·卡帕迪爾;普拉第普·曼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來斯實業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F2/48 | 分類號: | C08F2/48;C08F120/06;C08F136/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專永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00 | 代理人: | 陰亮;周銳 |
| 地址: | 印度*** | 國省代碼: | 印度;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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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引發劑 聚合 可見光照射 氧氣環境 預設時段 照射 引入 | ||
1.一種烴的聚合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通過將由至少一個光源發射的波長在390-780nm范圍內的可見光通入反應容器中,在攪拌下使所述烴和光引發劑在具有少于0.65%的氧氣環境的該反應容器中反應以預設時段,從而獲得聚合的烴;
其中,所述光引發劑是至少一種選自由過氧化氫、過氧化苯甲酰、叔丁基過氧化氫、過苯甲酸和過乙酸構成的組中的過氧化物;
其中,所述光引發劑的用量在20-800ppm范圍內;
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光源是至少一種選自由發光二極管(LED)、激光、有機電致發光材料、無機電致發光材料、有機發光二極管和無機發光二極管構成的組中的固態光發射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烴的聚合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將所述烴引入至具有包含少于0.65%的氧氣環境的反應容器中;
ii.將所述光引發劑引入至所述反應容器中;
iii.在所述反應容器中攪拌所述烴和所述光引發劑以第二預設時段;
iv.將由至少一個光源發射的波長在390-780nm范圍內的可見光通入所述反應容器以所述預設時段,以得到聚合的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烴的聚合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將所述烴引入至所述反應容器中;
ii.將所述光引發劑引入至所述反應容器中;
iii.在所述反應容器中攪拌所述烴和所述光引發劑以第二預設時段;
iv.在攪拌所述烴和所述光引發劑的所述反應容器中建立包含少于0.65%的氧氣環境;
v.將由至少一個光源發射的波長在390-780nm范圍內的可見光通入所述反應容器以預設時段,以得到聚合的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烴是至少一種選自由異戊二烯、乙烯基單體、以及選自丙烯酸、環氧化物、羥基酸和內酰胺的烴的衍生物構成的組中的單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烴以漿液或溶液的形式引入至所述反應容器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的攪拌步驟借助于旋轉攪拌器以在200-850rpm范圍內的速度下進行攪拌5-60分鐘。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可見光通入所述反應容器中2-12小時。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通入光的所述至少一個光源放置在至少一個選自由以下構成的組的位置上:所述反應容器外、所述反應容器內和內嵌在所述反應容器的壁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通入光的所述至少一個光源設置于所述反應容器外距所述反應容器的外壁0.2-12cm處。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入可見光的步驟包括將光束引導至在其中發生該反應的所述反應容器的反應區。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在將所述可見光通入所述反應容器中之前,將所述攪拌的烴在40-90℃范圍內的溫度下加熱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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