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受電靴和包括該受電靴的軌道列車交通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125800.0 | 申請日: | 2018-09-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2887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8 |
| 發明(設計)人: | 王鑫敏;張敏;武長虹;孫繼輝;陳加崗 | 申請(專利權)人: | 河南中建空列建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8 | 分類號: | B60L5/38;G10K11/1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瀚仁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82 | 代理人: | 宋寶庫;潘晨 |
| 地址: | 475000 河南省開封市自貿***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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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受電靴 電軌 消音罩 車體連接 軌道列車 交通系統 周邊環境 受電 噪音 軌道交通 滑動過程 運輸系統 噪聲影響 噪聲源 | ||
1.一種受電靴,用于軌道列車交通系統中,所述軌道列車交通系統包括授電軌和受電車體,所述受電靴分別與授電軌和受電車體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受電靴包括本體和消音罩,所述本體分別與所述授電軌和受電車體連接,
所述消音罩與所述本體連接并設置成包裹部分所述本體,以減輕所述本體沿所述授電軌滑動過程中所產生的噪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受電靴,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包括第一固定臂和第二固定臂,所述第一固定臂與所述受電車體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臂與所述受電車體電連接,所述消音罩上分別設置有允許所述第一固定臂和所述第二固定臂穿過的通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受電靴,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罩包括底板和設置于所述底板兩側的側板,所述底板與側板圍設形成U型槽,所述消音罩通過所述U型槽罩設于所述本體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受電靴,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槽的兩自由端延伸至所述授電軌并罩設至少部分所述授電軌,并且/或者
所述U型槽的底板上設置有允許所述第二固定臂穿過的通孔,所述U型槽的側板上設置有允許所述第一固定臂穿過的通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受電靴,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槽沿所述本體滑動方向的兩端部設置有端板,所述端板能夠包裹至少部分所述本體,并且/或者
所述端板上設置有通風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受電靴,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槽的底板設置有螺紋孔,所述消音罩通過所述螺紋孔與所述本體螺紋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受電靴,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罩由隔音材料制作,并且/或者
所述消音罩還包括吸音層,所述吸音層設置于所述消音罩靠近所述本體的一側。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受電靴,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音層為涂裝的吸音材料;或者
所述吸音層為表面厚度不同的毛面。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受電靴,其特征在于,組成所述消音罩的板中至少其中兩個所述板的厚度不同,并且/或者
組成所述吸音罩的板中至少一個所述板的不同部分厚度不同。
10.一種軌道列車交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列車交通系統包括上述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受電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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