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能夠同時或單獨充電和加氫的供應站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115081.4 | 申請日: | 2018-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3986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7 |
| 發明(設計)人: | J·皮克勒斯;顧佑宗;李先明;S·辛格;J·艾倫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低碳清潔能源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F17D1/04 | 分類號: | F17D1/04;B60L53/30;B60L53/53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依云;喬雪微 |
| 地址: | 100011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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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能夠 時或 單獨 充電 加氫 供應站 方法 | ||
1.一種能夠同時或單獨充電和加氫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采用蓄電池系統(2)為電動車輛充電,采用氫氣存儲系統(4)為氫動力車輛加注氫氣;
采用能夠將電力轉化為氫氣的設備(3)和能夠將氫氣轉化為電力的設備(5)實現氫氣和電力的轉化,以實現充電和加注氫氣的分配;
當電力網和蓄電池系統的輸出電力不能滿足電動車輛對電力的需求時,通過能夠將氫氣轉化為電力的設備(5)將氫氣存儲系統(4)中的氫氣轉化為電力輸送至蓄電池系統(2)和/或電動車輛;
當輸出氫氣不能夠滿足氫動力車輛對氫氣的需求時,通過能夠將電力轉化為氫氣的設備(3)將蓄電池系統(2)和/或電力網提供的電力轉化為氫氣加注至氫動力車輛;
當不需要電力網為電動車輛充電時,采用電力網為蓄電池系統(2)充電;
當氫氣存儲系統(4)能夠滿足氫動力車輛對于氫氣的需求時,采用能夠將電力轉化為氫氣的設備(3)將電力網提供的電力轉化為氫氣存儲于氫氣存儲系統(4)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還包括:采用電力網為蓄電池系統(2)和/或電動車輛充電。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能夠將電力轉化為氫氣的設備(3)為電解槽和/或可逆式燃料電池;所述能夠將氫氣轉化為電力的設備(5)為燃料電池和/或可逆式電解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電解槽選自堿性電解槽、質子交換膜電解槽、固體氧化物電解槽和可逆式電解槽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燃料電池選自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和可逆式燃料電池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還包括:在電力輸送至電動車輛之前,將電力轉化為電動車輛適用級別;在氫氣輸送至氫動力車輛之前,將氫氣轉化為氫動力車輛適用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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