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施用五氟磺草胺和苯噻酰草胺所引起的協同雜草防治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101052.2 | 申請日: | 2013-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0684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18 |
| 發明(設計)人: | R·K·曼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美國陶氏益農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43/90 | 分類號: | A01N43/90;A01N43/78;A01P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坤瑞律師事務所 11494 | 代理人: | 吳培善 |
| 地址: | 美國印***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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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農用鹽 苯噻酰草胺 五氟磺草胺 植被 協同 施用 除草組合物 除草效應 區域施用 雜草防治 添加量 除草 申請 發芽 生長 土壤 防治 | ||
1.除草組合物,其包含協同除草有效量的(a)五氟磺草胺(penoxsulam)或其農用鹽,和(b)苯噻酰草胺(mefenacet)或其農用鹽,
其中(a)與(b)的重量比為1:400至小于1:30。
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a)與(b)的重量比為1:200至小于1:30。
3.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a)與(b)的重量比為1:125至小于1:30。
4.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a)與(b)的重量比為1:56至小于1:30。
5.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a)與(b)的重量比為1:56至小于1:42。
6.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進一步包含另外的農藥,其中所述另外的農藥包括選自以下物質的一種或多種農藥:氰氟草酯(cyhalofop-butyl),芐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滅草松鈉(bentazon-sodium),雙環磺草酮(benzobicyclon),溴丁酰草胺(bromobutide),噁唑禾草靈(fenoxaprop-ethyl),氯吡嘧磺隆(halosulfuron-methyl),噁唑酰草胺(metamifop),嗪吡嘧磺隆(metazosulfuron),甲磺隆(metsulfuron-methyl),環苯草酮(profoxydim),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ethyl),氟酮磺草胺(triafamone),或其組合。
7.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進一步包含除草安全劑。
8.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進一步包含農用輔料或載體。
9.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通過Colby方程確定是協同的。
10.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作為除草劑濃縮物提供所述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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