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降低催化裂化過程中不完全再生煙氣中NOx排放量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098829.4 | 申請日: | 2018-09-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1786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06 |
| 發明(設計)人: | 潘羅其;宋海濤;陳正朝;付安軍;楊錦明;劉立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86 | 分類號: | B01D53/86;B01D53/81;B01D53/58;B01D53/54;B01J38/02 |
| 代理公司: | 長沙市融智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3114 | 代理人: | 魏娟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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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降低 催化裂化 過程 不完全 再生 煙氣 nox 排放量 方法 | ||
1.一種降低催化裂化過程中不完全再生煙氣中NOx排放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催化裂化再生器內出來的含CO的煙氣導入至脫硝助劑罐,由所述的含CO煙氣對脫硝助劑罐內的脫硝助劑進行活化預處理,將經活化預處理后的脫硝助劑通過所述的助劑罐和再生器的壓差及電磁閥的啟閉定量地壓送到催化裂化再生器內,用于催化劑再生過程中催化轉化煙氣中包括NH3在內的還原態氮化物,以降低外排煙氣中NOx含量;
所述脫硝助劑由無機氧化物載體以及負載在無機氧化物載體上的Fe和Co組成,以脫硝助劑的總量為基準,所述無機氧化物載體的重量百分比為60~95%,以氧化物計,Fe和Co的重量百分比為5~40%;
所述無機氧化物載體選自氧化鋁、氧化硅-氧化鋁、沸石、尖晶石、高嶺土、硅藻土、珍珠巖和鈣鈦礦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脫硝助劑中的Fe至少部分以碳化鐵的形式存在;所述脫硝助劑中的Co至少部分以單質鈷的形式存在;
所述催化裂化再生器內的含CO的煙氣包含4~8%體積百分比的CO、13~18%體積百分比的CO2、0.15~0.18%體積百分比的O2;煙氣溫度為670~68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降低催化裂化過程中不完全再生煙氣中NOx排放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含CO煙氣自催化裂化再生器頂部引入脫硝助劑罐底部與脫硝助劑逆流接觸,由與脫硝助劑罐相連催化劑旋風分離器排出后去煙氣輪機回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降低催化裂化過程中不完全再生煙氣中NOx排放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助劑罐和再生器的壓差是通過切斷含CO的煙氣的導入管線后,利用脫硝助劑罐配有的非凈化風線給脫硝助劑罐充壓來實現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降低催化裂化過程中不完全再生煙氣中NOx排放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硝助劑的添加量占再生器中催化劑總量的2~3wt%,通過電磁閥的反復啟閉來實現。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降低催化裂化過程中不完全再生煙氣中NOx排放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閥的反復啟閉是指,活化預處理過程中,關閉電磁閥停止添加脫硝助劑;活化預處理完成后,打開電磁閥,根據脫硝助劑所需要的添加量,通過助劑罐和再生器的壓差定量地將脫硝助劑壓送到催化裂化再生器內。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一種降低催化裂化過程中不完全再生煙氣中NOx排放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脫硝助劑的總量為基準,所述無機氧化物載體的重量百分比為75~92%,以氧化物計,Fe和Co的重量百分比為8~25%。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降低催化裂化過程中不完全再生煙氣中NOx排放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脫硝助劑的總量為基準,所述無機氧化物載體的重量百分比為84~90%,以氧化物計,Fe和Co的重量百分比為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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