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混合動力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用的控制裝置及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093352.0 | 申請日: | 2018-09-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784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18 |
| 發明(設計)人: | 森崎啟介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10/06 | 分類號: | B60W10/06;B60W10/08;B60W10/26;B60W20/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熊傳芳;蘇卉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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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合 動力 汽車 控制 裝置 方法 | ||
1.一種混合動力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動機;
電動機;
與所述電動機連接的蓄電裝置;及
電子控制單元,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構成為,
i)在條件a)滿足時,在本次的行程中執行蓄電比例降低控制,并且在下次的行程中執行蓄電比例恢復控制,
ii)在所述條件a)和條件b)這兩者滿足時,限制本次的行程中的所述蓄電比例降低控制的執行,
條件a)為預測到在預定地點駐車,
條件b)為預測到在所述預定地點處下次開始行程時在從行程開始起的預定期間內進行負荷超過預定負荷的高負荷行駛,
所述蓄電比例降低控制是以下的控制:以與未預測到在所述預定地點駐車時相比使所述蓄電裝置的蓄電比例降低的方式控制所述發動機及所述電動機,
所述蓄電比例恢復控制是以下的控制:控制所述發動機及所述電動機以使所述蓄電裝置的蓄電比例在所述發動機運轉時恢復,
所述預定期間是經過預定時間的期間和所述混合動力汽車行駛預定距離的期間中的至少任一方的期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其中,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構成為,在所述條件a)和所述條件b)這兩者滿足時,禁止本次的行程中的所述蓄電比例降低控制的執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其中,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構成為,在所述條件a)滿足時,基于條件c)和條件d)中的任一個,預測在所述預定地點處的下次的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是否進行所述高負荷行駛,
條件c)為在所述預定地點處過去開始了行程時在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進行了所述高負荷行駛的次數,
條件d)為在所述預定地點處過去開始了行程時在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未進行所述高負荷行駛的次數。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其中,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構成為,在所述條件a)滿足時,基于條件c)和條件d)中的任一個,預測在所述預定地點處的下次的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是否進行所述高負荷行駛,
條件c)為在所述預定地點處過去開始了行程時在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進行了所述高負荷行駛的次數,
條件d)為在所述預定地點處過去開始了行程時在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未進行所述高負荷行駛的次數。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其中,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構成為,基于條件e)、條件f)、條件g)、條件h)和條件j)中的至少一個,判定在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是否進行了所述高負荷行駛,
條件e)為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的加速器操作量的累計值和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的所述加速器操作量最大值中的任一方,
條件f)為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的車速的累計值和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的所述車速的最大值中的任一方,
條件g)為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的行駛用輸出的累計值和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的所述行駛用輸出的最大值中的任一方,
條件h)為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的路面坡度的累計值和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的所述路面坡度的最大值中的任一方,
條件j)為從行程開始起的所述預定期間內的海拔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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