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美白祛斑復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064988.2 | 申請日: | 2018-09-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1411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01 |
| 發明(設計)人: | 梅鶴祥;姜義華;陸婕 | 申請(專利權)人: | 德之馨(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34 | 分類號: | A61K8/34;A61K8/9728;A61K8/64;A61K8/9794;A61Q19/08;A61Q19/02;A61Q19/00;A61P2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漢坤律師事務所 11602 | 代理人: | 王琳 |
| 地址: | 201206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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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美白祛斑 復合物 小分子活性肽 根提取物 紅沒藥醇 間苯二酚 菌提取物 抗糖基化 皮膚色斑 氨酸酶 苯乙基 抗炎癥 抗氧化 松露 祛斑 配方 皮膚 加深 | ||
1.一種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祛斑復合物的活性成分由苯乙基間苯二酚、姜根提取物、天然白松露菌提取物、紅沒藥醇以及小分子活性肽組成,所述美白祛斑復合物中五種活性成分的總質量百分比為0.14%-2.7%。
2.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該美白祛斑復合物總質量為基準,所述美白祛斑復合物的各活性成分的質量百分比范圍是:苯乙基間苯二酚為0.1%-0.5%,天然白松露菌提取物為0.01%-1%,紅沒藥醇為0.01%-0.5%,姜根提取物為0.01%-0.5%,小分子活性肽為0.01%-0.2%。
3.一種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該美白祛斑復合物總質量為基準,所述美白祛斑復合物各活性成分的質量百分比是:苯乙基間苯二酚為0.5%,天然白松露菌提取物為0.1%,紅沒藥醇為0.1%,姜根提取物為0.2%,小分子活性肽為0.1%。
4.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祛斑復合物還包含保濕劑、膚感調節劑、防腐體系、乳化劑以及去離子水中的一種或幾種。
5.一種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濕劑選自甘油、1,3-丁二醇、丙二醇、戊二醇、己二醇、山梨醇、酰胺類、海藻糖、葡萄糖、葡萄糖酯類、果糖、尿素、尿囊素、乳酸、乳酸鈉、PCA鈉、甜菜堿、聚乙二醇類、泛醇、殼聚糖類、維生素E乙酸酯、三乙醇胺中的一種或幾種。
6.一種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膚感調節劑選自葡聚糖、透明質酸、透明質酸鈉、鯨蠟硬脂醇、鯨蠟硬脂基葡糖苷、異壬酸乙基己酯、普蘭糖、海藻酸鈉、黃原膠、葡萄糖、海藻糖、果糖、麥芽糖中的一種或幾種。
7.一種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腐體系選自對羥基苯乙酮、辛酸甘油酯、癸酸甘油酯、亞丁香基丙二酸二乙基己酯、山梨坦辛酸酯、茴香酸中的一種或幾種。
8.一種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腐體系選自苯甲酸、氯苯甘醚、脫氫乙酸及其鹽類、苯氧乙醇、水楊酸、水楊酸鈉、山梨酸、山梨酸鉀、對羥基苯甲酸酯類、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中的一種或幾種。
9.一種如權利要求5-7任意一項所述的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該美白祛斑復合物總質量為基準,所述保濕劑的質量百分比為0.1%-30%,所述膚感調節劑的質量百分比為0.1%-20%,所述防腐體系的質量百分比為0.1%-10%,其余為去離子水。
10.一種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該美白祛斑復合物總質量為基準,所述防腐體系的質量百分比范圍是:苯甲酸0.1%-0.5%、氯苯甘醚0.1%-0.3%、脫氫乙酸及其鹽類以酸計為0.1%-0.6%、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0.01%、苯氧乙醇0.1%-1.0%、水楊酸和/或水楊酸鈉以酸計為0.1%-0.5%、山梨酸和/或山梨酸鉀以酸計為0.1%-0.6%、對羥基苯甲酸酯類以酸計為0.1%-0.4%。
11.一種如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祛斑復合物的劑型為乳液、膏霜或水劑。
12.一種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美白祛斑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祛斑復合物用于制備面膜液、潤膚水、潤膚露、潤膚霜或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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