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污廢水的深度脫氮系統與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062647.1 | 申請日: | 2018-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9412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20 |
| 發明(設計)人: | 陳洪斌;江海鑫;汪琪;唐賢春;戴曉虎 | 申請(專利權)人: | 同濟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華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19 | 代理人: | 金彥;許亦琳 |
| 地址: | 200092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廢水 深度 系統 方法 | ||
1.一種污廢水的深度脫氮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流體連通的臭氧催化氧化反應器(1)、懸浮填料生物深度脫氮反應器(2),所述懸浮填料生物深度脫氮反應器(2)包括依次流體連通的硝化單元(21)、反硝化單元(22)和后氧化單元(23),所述硝化單元(21)、反硝化單元(22)和后氧化單元(23)內均設有懸浮填料(24)。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廢水的深度脫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催化氧化反應器(1)包括臭氧發生單元、催化氧化單元和用于將臭氧與污廢水混合的混合單元,所述臭氧發生單元、混合單元和催化氧化單元依次連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廢水的深度脫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硝化單元(21)內設有曝氣組件。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廢水的深度脫氮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下技術特征中的至少一項:
1)所述反硝化單元(22)內設有攪拌組件(221);
2)還包括外碳源投加單元,所述外碳源投加單元與反硝化單元(22)連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廢水的深度脫氮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下技術特征中的至少一項:
1)所述后氧化單元(23)內設有曝氣組件;
2)所述后氧化單元(23)內設有格柵(231),用于保留懸浮填料。
6.一種污廢水的深度脫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在臭氧和催化劑作用下,污廢水中有機氮經臭氧催化氧化轉化為氨氮;
2)將步驟1)處理得到的污廢水在懸浮填料表面生長的硝化細菌作用下,氨氮硝化為亞硝酸鹽氮和硝酸鹽氮;
3)將步驟2)處理得到的污廢水在懸浮填料表面反硝化細菌和外碳源作用下,亞硝酸鹽氮和硝酸鹽氮還原為氮氣;
4)將步驟3)處理得到的污廢水在懸浮填料表面異養菌作用下,殘余的外碳源氧化為二氧化碳。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污廢水的深度脫氮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還包括如下技術特征中的至少一項:
1)臭氧催化氧化的催化劑為均相或非均相催化劑;
2)臭氧催化氧化的反應時間為30~60分鐘;
3)臭氧投加量為10~30mg/L。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污廢水的深度脫氮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還包括如下技術特征中的至少一項:
1)硝化水力停留時間為1~5h;
2)溶解氧濃度為2~4mg/L;
3)懸浮填料的投配比為30~60%。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污廢水的深度脫氮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還包括如下技術特征中的至少一項:
1)反硝化水力停留時間為1~4小時;
2)溶解氧濃度<0.5mg/L;
3)懸浮填料的投配比為30~60%;
4)所述外碳源選自甲醇、乙醇、丙三醇、乙酸和乙酸鈉中的至少一種;
5)外碳源與待脫氮物的碳氮比為4~6。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污廢水的深度脫氮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還包括如下技術特征中的至少一項:
1)后氧化水力停留時間為0.5~2h;
2)溶解氧濃度為2~4mg/L;
3)懸浮填料的投配比為30~60%。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同濟大學,未經同濟大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062647.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