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梯限制區域安全監控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054188.2 | 申請日: | 2018-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812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25 |
| 發明(設計)人: | 周雙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迅達(中國)電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5/00 | 分類號: | B66B5/00;B66B1/34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趙榮崗 |
| 地址: | 200072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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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限制區域 電梯 授權 安全監控系統 身份識別系統 報警裝置 人體傳感器 安全性能 警報 檢測 | ||
1.一種電梯限制區域安全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人體傳感器(100),設置在電梯限制區域中,用于檢測是否有人進入電梯限制區域中;
身份識別系統(200、400、500),用于識別進入該電梯限制區域的人是否為被授權進入該電梯限制區域的授權人;和
報警裝置(300),設置在電梯限制區域中,
當所述身份識別系統(200、400、500)識別出進入該電梯限制區域的人不是被授權進入該電梯限制區域的授權人時,所述報警裝置(300)發出警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限制區域安全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身份識別系統(200、400、500)識別出進入該電梯限制區域的人是被授權進入該電梯限制區域的授權人時,所述報警裝置(300)不發出警報。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限制區域安全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識別系統(200、400、500)包括:
藍牙信標設備(200),設置在電梯限制區域中,用于向外播送被授權進入該電梯限制區域的授權人的身份信息;
身份認證裝置(400),被授權進入該電梯限制區域的授權人的身份信息被注冊在該身份認證裝置(400)中;和
云服務器(500),與所述人體傳感器(100)、所述身份認證裝置(400)和所述報警裝置(300)無線通信,
所述身份認證裝置(400)適于接收所述藍牙信標設備(200)播送出的身份信息,并驗證藍牙信標設備(200)播送出的身份信息與注冊在身份認證裝置(400)中的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時,則向所述云服務器(500)發送身份認證失敗信息,
當所述云服務器(500)接收到身份認證失敗信息時,所述云服務器(500)通知所述報警裝置(300)發出警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梯限制區域安全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身份認證裝置(400)驗證藍牙信標設備(200)播送出的身份信息與注冊在身份認證裝置(400)中的身份信息一致時,則向所述云服務器(500)發送身份認證成功信息,
當所述云服務器(500)接收到身份認證成功信息時,所述云服務器(500)不通知所述報警裝置(300)發出警報。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梯限制區域安全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身份認證裝置(400)為運行有身份認證應用系統的智能移動終端,被授權進入該電梯限制區域的授權人的身份信息被注冊在該身份認證應用系統中。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梯限制區域安全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進入電梯限制區域的人未攜帶身份認證裝置(400)或未成功登陸運行在身份認證裝置(400)上的身份認證應用系統時,所述云服務器(500)在人體傳感器(100)檢測到有人(10)進入電梯限制區域之后的預定時間內不會接收到任何身份認證信息;
當所述云服務器(500)在人體傳感器(100)檢測到有人(10)進入電梯限制區域之后的預定時間內未接收到任何身份認證信息時,所述云服務器(500)通知所述報警裝置(300)發出警報。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限制區域安全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梯限制區域包括電梯機房、電梯井道和電梯轎廂頂。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限制區域安全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體傳感器(100)為紅外傳感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限制區域安全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認證裝置(400)為具有藍牙功能的手機或平板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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