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輛的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018503.6 | 申請日: | 2018-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2491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斯蒂芬·寶蓋姆;朱利恩·凱薩雷;貝努瓦·米拉萊特;吉勒斯·諾德特;卡洛斯·拜都亞;雷米·布洛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法雷奧照明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41/141 | 分類號: | F21S41/141;F21V23/00;F21W107/10;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張啟程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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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輛 照明 裝置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照明裝置(1),所述照明裝置(1)包括:
-殼體(10);
-布置在所述殼體(10)內部的光模塊(11);
-控制裝置(12),設計為控制到所述光模塊(11)的電供應,包括安裝在所述殼體(10)外部的陰連接器(120);
-連接線束(13),連接到所述光模塊(11)并且包括陽連接器(130),所述陽連接器(130)設計為連接到所述控制裝置(12)的所述陰連接器(120),以便將所述控制裝置(12)電連接到所述光模塊(11),
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10)包括:
-孔口(100),用于所述連接線束(13)從所述殼體(10)的內部穿行通過到所述殼體(10)的外部;和
-至少兩個肋條,所述至少兩個肋條限定接收器(103),該接收器用于將所述陽連接器(130)接收并鎖定在所述殼體(10)上的適當位置,一旦所述陽連接器(130)被鎖定在接收器(103)中的適當位置,所述至少兩個肋條在所述孔口(100)中延伸并限定用于所述連接線束(13)穿行通過的子孔口(10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中,所述子孔口(100’)的寬度(L1)基本上等于或者小于所述連接線束(13)的寬度(L1’)。
3.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中,所述至少兩個肋條在所述孔口(100)的兩側延伸,在所述至少兩個肋條之間限定空間(L2),以便在將所述陽連接器(130)安裝在所述殼體(10)上時允許連接線束(13)從所述殼體(10)的內部穿行通過。
4.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中,所述殼體(10)包括從所述孔口(100)向后設置的肋條網,該肋條網設計為在所述至少兩個肋條在所述孔口(100)中的情況下限定用于接收所述陽連接器(130)的所述接收器(10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中所述肋條網包括:
-限定所述接收器(103)的多個主肋條;
-至少一個輔助肋條,設計為將肋條網的其余部分固定到殼體(1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中所述多個主肋條沿不同方向定向,以便將所述陽連接器(130)在所述方向上鎖定在適當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中每個主肋條包括階梯式輪廓,具有:
-傾斜斜面(a),該傾斜斜面用于推動所述陽連接器(130)在所述接收器(103)中對中;
-突起(b),用于鄰接地鎖定所述陽連接器(130);
-板(c),用作用于將所述陽連接器(130)支撐在所述殼體(10 )上的支撐件。
8.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中,所述殼體(10)還包括至少一個保持夾(105),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夾(105)設計為將所述連接線束(13)保持在適當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中,所述控制裝置(12)被推壓到所述殼體(10)上,以將所述陰連接器(120)連接到所述陽連接器(130)。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中,光源(11)是具有半導體的光源。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中所述具有半導體的光源形成發光二極管的一部分。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1),其中,所述照明裝置(1)是前照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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