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人售貨方法、裝置及用于該裝置的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011729.3 | 申請日: | 2018-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603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19 |
| 發明(設計)人: | 薛春剛;侯乃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拉卡拉匯積天下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G1/00 | 分類號: | G07G1/00;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辰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19 | 代理人: | 郝雅娟 |
| 地址: | 100094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設備 無人售貨 身份識別信息 發送單元 控制器 一一對應設置 發送 | ||
1.一種用于無人售貨裝置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用于與無人售貨裝置內的物品一一對應設置,所述電子設備包括控制器和發送單元,所述控制器用于在接收到用戶的身份識別信息時,控制所述發送單元發送所述身份識別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還用于在接收到用戶的身份識別信息時,控制所述發送單元發送所述電子設備的標識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信息包括預設至所述控制器中的字符串。
4.根據權利要求1的所述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存儲器,用于存儲與所述電子設備對應的物品的物品信息;
所述控制器還用于在接收到用戶的身份識別信息時,控制所述發送單元發送所述物品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單元是線圈,所述線圈還用于接收無線供電設備傳輸的電能以給所述電子設備供電。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身份識別信息采集單元,用于采集所述用戶的身份識別信息,所述身份識別信息采集單元與所述電子設備一體設置,或者所述身份識別信息采集單元與所述電子設備分立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識別信息采集單元包括生物特征信息采集單元。
8.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提示單元,用于根據反饋信息向用戶提示身份驗證是否成功。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是可貼附于所述無人售貨裝置內的物品上的柔性電路。
10.一種無人售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電子設備采集到的用戶身份識別信息,其中所述電子設備與無人售貨裝置內的物品一一對應,并且所述電子設備通過對應的供電設備供電;
判斷數據庫中是否存在所述身份識別信息;
當數據庫中存在所述身份識別信息時,根據供電設備的供電狀況獲取對應的所述電子設備的標識信息;
根據所述電子設備的標識信息獲取與所述電子設備對應的物品的物品信息。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無人售貨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供電設備用于向多個相同種類的物品上的所述電子設備供電。
12.一種無人售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電子設備采集到的用戶身份識別信息和所述電子設備的標識信息,其中所述電子設備與無人售貨裝置內的物品一一對應;
判斷數據庫中是否存在所述身份識別信息;
當數據庫中存在所述身份識別信息時,根據所述電子設備的標識信息獲取與所述電子設備對應的物品的物品信息。
13.一種無人售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電子設備采集到的用戶身份識別信息和與所述電子設備對應的物品的物品信息;
判斷數據庫中是否存在所述身份識別信息;
當數據庫中存在所述身份識別信息時,記錄所述身份識別信息和關聯的物品信息。
14.根據權利要求10-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感應到有人接近時,向所述電子設備供電;和/或
當感應到無人存在時,停止向所述電子設備供電。
15.根據權利要求10-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根據所述身份識別信息以及與所述身份識別信息關聯的物品信息,在所述身份識別信息對應的用戶賬戶中完成結算。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拉卡拉匯積天下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未經拉卡拉匯積天下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011729.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