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裂解器及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975106.1 | 申請日: | 2018-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996473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22 |
| 發明(設計)人: | 李書福;李子京;姚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吉宏醇氫動力技術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5/02 | 分類號: | F01N5/02;C01B3/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暉 |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寧波市北***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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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裂解 車輛 | ||
1.一種裂解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煙道管以及設置在所述殼體內的至少一個第一催化劑管道和至少一個第二催化劑管道;
所述殼體的一端部具有通過隔板相分隔的甲醇輸送室和裂解氣輸出室,所述殼體的另一端部具有裂解氣共腔;
所述第一催化劑管道的入口與甲醇輸送室連通,所述第一催化劑管道的出口與所述裂解氣共腔連通,所述第二催化劑管道的入口與所述裂解氣共腔連通,所述第二催化劑管道的出口與所述裂解氣輸出室連通;
所述裂解氣輸出室和所述裂解氣共腔之間形成封閉的加熱腔,所述加熱腔內放置有相變熱傳導介質;并且常溫下加熱腔內處于負壓環境;
所述煙道管貫穿所述加熱腔,以通過煙氣對所述加熱腔內相變熱傳導介質加熱,進而使第一催化劑管道和所述第二催化劑管道內催化劑處于工作溫度范圍;
所述第一催化劑管道和第二催化劑管道均設置在所述加熱腔內相變熱傳導介質的蒸發段與散熱段之間,以使所述第一催化劑管道和第二催化劑管道充分吸收所述相變熱傳導介質傳遞的熱量;
所述第一催化劑管道、所述第二催化劑管道和所述煙道管三者的延伸方向與所述加熱腔的延伸方向平行,所述煙道管位于所述第一催化劑管道和所述第二催化劑管道兩者的下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裂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催化劑管道和/或第二催化劑管道設置為直管或波紋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裂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道管的入口和出口分別貫穿且伸出于所述殼體的兩端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裂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道管的內壁面設置多個翅片,多個所述翅片沿所述煙道管的軸向方向交錯分布。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裂解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甲醇汽化過熱器,所述甲醇汽化過熱器套接在煙道管伸出于所述殼體的端部且與所述甲醇輸送室連通,所述甲醇汽化過熱器用以將通入的液態甲醇轉化為過熱氣態甲醇。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裂解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輔助殼體,所述輔助殼體設置在所述殼體外壁且靠近煙道管的一端,所述輔助殼體與所述殼體之間形成沿殼體軸向延伸的輔助煙道,所述輔助煙道能夠通過煙氣對所述加熱腔內相變熱傳導介質加熱。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裂解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裂解氣輸出管道和甲醇輸入管道,所述裂解氣輸出管道與所述裂解氣輸出室連通,所述甲醇輸入管道與所述甲醇汽化過熱器的入口連通,所述甲醇輸入管道上設置用以控制其通斷的電控閥門。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裂解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器以及分別用以檢測所述第一催化劑管道和/或所述第二催化劑管道內溫度的溫度傳感器,所述溫度傳感器用以輸出溫度信號至所述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根據所述溫度信號輸出控制指令以控制電控閥門的開啟或關閉。
9.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內燃機以及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裂解器,所述內燃機的尾氣能夠通過管道輸出至所述裂解器中的所述煙道管的入口內,所述裂解器中的所述裂解氣輸出室內的裂解氣能夠通過管道輸入至所述內燃機的缸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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