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貨運無人機物資空投作業承載艙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968550.0 | 申請日: | 2018-08-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94546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8 |
| 發明(設計)人: | 葉加軍;譚艷青;肖軍輝;黃健霞;江賢愛;鄭偉佳 | 申請(專利權)人: | 葉加軍;譚艷青 |
| 主分類號: | B64D1/10 | 分類號: | B64D1/10;B64C39/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天河萬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418 | 代理人: | 劉強;陳軒 |
| 地址: | 415000 湖南省常德市***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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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貨運 無人機 物資 空投 作業 承載 | ||
本發明涉及一種貨運無人機物資空投作業承載艙,包括承載室、承載臺、滑翔翼、轉臺機構、減速傘、風壓傳感器、速度傳感器、高度傳感器及控制電路,承載臺下端面設定位槽,并通過定位槽與承載室上端面相互連接,承載臺上端面沿著承載臺軸線均布控制室、調節室及減速室,滑翔翼至少兩個并以承載臺軸線對稱分布,控制電路并分別與轉臺機構、減速傘、風壓傳感器、速度傳感器、高度傳感器及定位機構電氣連接。本發明一方面可有效滿足各類無人機配套使用進行物品運輸及遠程空投作業的需要,另一方面空投時控制精度高,在確保落地點定位精確的同時,另可有效的減輕降落過程中因沖擊力過大而造成的物品及本發明結構受損現象發生。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無人機機身,確切地說是一種貨運無人機物資空投作業承載艙。
背景技術
利用無人機對貨物進行承載運輸,是當前無人機設備應用的重要領域之一,但在實際的使用中發現,當前的無人機設備在進行貨運作業時,往往需要通過空投方式將貨物投放到指定位置,但在實際作業中發現,當前所使用的用于對貨物空投用的承載結構往往均為傳統的貨艙,雖然可以滿足進行空投作業的需要,但空投過程中一方面對貨物落點缺乏精確的調控能力,空投精度相對較差,另一方面在空投過程中,尤其室貨物落地時以產生較大的沖擊,從而導致物品及貨艙受損,在嚴重影響了空投的質量的同時,也導致貨艙的重復利用率低下,因此針對這一現狀,迫切需要開發一種全新的無人機空投用貨艙結構,以滿足實際使用的需要。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上存在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貨運無人機物資空投作業承載艙,該發明結構簡單,使用靈活方便,通用性好,承載能力強,一方面可有效滿足各類無人機配套使用進行物品運輸及遠程空投作業的需要,另一方面空投時控制精度高,在確保落地點定位精確的同時,另可有效的減輕降落過程中因沖擊力過大而造成的物品及本發明結構受損現象發生,從而在提高空投作業可靠性的同時,另有效的提高本發明的回收利用和重復利用率。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
一種貨運無人機物資空投作業承載艙,包括承載室、承載臺、滑翔翼、轉臺機構、減速傘、風壓傳感器、速度傳感器、高度傳感器及控制電路,承載臺下端面設定位槽,并通過定位槽與承載室上端面相互連接,承載室、承載臺及定位槽間軸線均相互平行分布,承載室為密閉腔體結構,其上端面均布至少四個定位機構,并通過定位機構與定位槽相互連接,承載室側表面設至少一個艙門,承載臺上端面沿著承載臺軸線均布控制室、調節室及減速室,其中減速室位于承載臺后端面處并與承載臺同軸分布,減速傘至少一個,嵌于減速室內并與減速室內表面相互連接,調節室至少一個,調節室與承載臺前端面和后端間間距均不小于承載臺有效長度的1/4,調節室對應的承載臺的側表面設調節孔,并通過調節孔與滑翔翼相互連接,且每個調節孔內均設一個滑翔翼,滑翔翼至少兩個并以承載臺軸線對稱分布,滑翔翼末端位于調節室內,并通過轉臺機構與調節室相互鉸接,滑翔翼軸線與承載臺軸線呈0°—90°夾角,滑翔翼下端面與水平面呈±15°夾角,控制室位于減速室和調節室之間,控制電路嵌于控制室內并分別與轉臺機構、減速傘、風壓傳感器、速度傳感器、高度傳感器及定位機構電氣連接,其中速度傳感器、高度傳感器均至少兩個,以承載臺軸線對稱分布在承載臺側表面,風壓傳感器若干,分別均布個滑翔翼的上表面、下表面和前表面上,且各風壓傳感器均沿滑翔翼軸線方向均布,滑翔翼的上表面、下表面和前表面的風壓傳感器間相互間隔分布。
進一步的,所述的承載室軸向截面為梭形、水滴型、橢圓形及錐形中的任意一種。
進一步的,所述的承載室外表面均布若干彈性墊塊,所述的彈性墊塊環繞承載室軸線均布。
進一步的,所述的轉臺機構為步進電機驅動的三維轉臺,且所述的轉臺機構上另設角度傳感器,所述的角度傳感器與控制電路電氣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的滑翔翼對應的承載臺側表面設承載槽,并當滑翔翼軸線與承載臺軸向夾角為0°時,滑翔翼至少1/3部分嵌于承載槽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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