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可回收式搭載旋翼無人機的運載系統(tǒng)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810966514.0 | 申請日: | 2018-08-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5714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03 |
| 發(fā)明(設計)人: | 王亞東;王江;崔凌;徐偉雄;蔣軍;仇梓屹;王昊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4F1/04 | 分類號: | B64F1/04;B64F1/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思博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26 | 代理人: | 范國鋒;劉冬梅 |
| 地址: | 100081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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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回收 搭載 無人機 運載 系統(tǒng) | ||
1.一種可回收式搭載旋翼無人機的運載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該運載系統(tǒng)包括可展開的整流罩(1);
在整流罩(1)內部下方設置有承托座(2);
在運載系統(tǒng)尾部還設置有降落傘彈射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載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整流罩(1)可展開,其內部可放置無人機,當到達預定空域展開所述整流罩(1)時,可裸露出其內部的無人機;
所述承托座(2)用于禁錮無人機,優(yōu)選旋翼無人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載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當整流罩(1)展開時,所述承托座(2)能夠將無人機從承托座(2)中彈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運載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承托座(2)包括限位筒(21)和位于限位筒(21)內側的承托板(22);
所述限位筒(21)優(yōu)選用于禁錮旋翼無人機;
所述承托板(22)在限位筒(21)內部,可沿著所述限位筒(21)的軸線方向向上移動,從而將位于限位筒(21)內部上方的旋翼無人機彈出。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運載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限位筒(21)的內壁上,沿其軸線方向開設有限位槽(23),
在所述承托板(22)的側部設置有向外凸出的凸臺(24),所述凸臺嵌入到所述限位槽(23)內;
優(yōu)選地,所述凸臺(24)位于承托板(22)的側部下方。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運載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限位筒(21)的頂部,在限位槽(23)內設置有擋塊(25),所述擋塊(25)優(yōu)選能夠通過硬接觸限制承托板(22)上的凸臺(24);
所述擋塊(25)能夠防止承托板(22)從限位筒(21)中脫落,并允許承托板(22)的最頂端從限位筒(21)中伸出。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載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整流罩(1)包括多個(優(yōu)選至少3個)外形尺寸一致的弧形罩片(11),優(yōu)選各個弧形罩片(11)都與運載系統(tǒng)的外殼鉸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運載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在預定空域,當各個弧形罩片(11)相對于運載系統(tǒng)的外殼都旋轉預定角度后,承托板(22)將旋翼無人機彈出。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載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無人機包括機架(3)和旋臂(4);
優(yōu)選地,所述旋臂(4)相對于機架(3)可向下彎折,并可禁錮在所述承托座(2)內,
更優(yōu)選地,當無人機從所述承托座(2)內彈出時,所述旋臂(4)可自動回彈至水平位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運載系統(tǒng)的使用方法,優(yōu)選對無人機(例如旋翼無人機)進行禁錮和釋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將無人機的旋臂(2)相對于機架(1)向下彎折,并禁錮在所述運載系統(tǒng)內,
運載系統(tǒng)將無人機運送至預定空域,打開整流罩(7)并放開對無人機的禁錮,將無人機從承托座(8)中彈出;
優(yōu)選地,所述旋臂(2)回彈至水平位置,無人機啟動工作,
更優(yōu)選地,所述擋塊(25)限制承托板(22)從承托座(2)中脫離,
無人機從承托座(8)中彈出預定時間后,降落傘彈射部彈出降落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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