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駐車制動器、制動系統和用于運行制動系統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959371.0 | 申請日: | 2014-05-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3126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1 |
| 發明(設計)人: | K.黑耶;B.福伊齊克;O.布斯曼;M.基斯特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04 | 分類號: | B60T7/04;B60T13/58;B60T13/66;B60T13/74;B60T17/2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楊國治;李雪瑩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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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制動器 制動 系統 用于 運行 方法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的制動系統的電動駐車制動器(12),具有控制設備(10),
其中,所述控制設備(10)具有控制裝置(18),利用該控制裝置能夠確定關于利用電動駐車制動器(12)要施加的理論制動力矩的理論參量,并且能夠輸出對應于確定的理論參量的控制信號(20)到電動駐車制動器(12),
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裝置(18)附加地設計成,借助于至少一提供的信號(22)確定或識別,是否制動系統的制動力放大器(14)處于至少一功能受限的或不能發揮功能的狀態,并且如果確定,所述制動力放大器(14)處于至少一功能受限或不能發揮功能的狀態,在考慮在由機動車司機要求的總制動力矩方面至少一提供的給定參量(24)的條件下確定理論參量并且利用控制信號(20)這樣控制電動駐車制動器(12),即利用電動駐車制動器(12)能夠這樣施加對應于確定的理論參量的實際制動力矩,使得至少利用實際制動力矩能夠制動機動車,其中,所述電動駐車制動器(12)由自動電動駐車制動卡鉗構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駐車制動器(12),其中,所述控制裝置(18)設計成,利用至少一由至少一機動車自身的傳感器作為至少一信號(22)提供的傳感器信號(22)確定,是否制動力放大器(14)處于至少一功能受限的或者不能發揮功能的狀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駐車制動器(12),其中,所述控制裝置(18)設計成,至少一由至少一壓力傳感器作為至少一機動車自身的傳感器提供的傳感器信號(22)與至少一給定參量(24)和/或與至少一由至少一給定參量(24)導出的理論壓力信號比較,并且利用比較確定,是否制動力放大器(14)處于至少一功能受限或不能發揮功能的狀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駐車制動器(12),其中,所述電動駐車制動器(12)包括一個銷子,該銷子能夠這樣頂壓在制動片上,使得對應于確定的理論制動力矩的實際制動力矩能夠施加到從屬的車輪(40)上。
5.一種用于機動車的制動系統,具有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駐車制動器(12)和制動力放大器(14)。
6.一種用于運行具有制動力放大器(14)和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駐車制動器(12)的機動車的制動系統的方法,具有步驟:
確定,是否所述制動力放大器(14)處于至少一功能受限或不能發揮功能的狀態(S1);
如果確定,所述制動力放大器(14)處于至少一功能受限或不能發揮功能的狀態,在考慮在由機動車司機要求的總制動力矩方面的至少一給定參量(24)的條件下確定在利用電動駐車制動器(12)用于制動機動車要施加的理論制動力矩方面的理論參量(S2);并且
這樣控制電動駐車制動器(12),利用電動駐車制動器(12)施加對應于確定的理論參量的實際制動力矩,用于制動機動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通過將至少一在制動系統的至少一液壓回路中確定的壓力參量與至少一給定參量(24)和/或與至少一由至少一給定參量(24)導出的理論壓力參量比較,確定,是否所述制動力放大器(14)處于至少一功能受限或不能發揮功能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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