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可再充電鋰電池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10939052.3 | 申請日: | 2018-08-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2811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29 |
| 發(fā)明(設計)人: | 金允熙;金暻洙;金泰廷;樸度炯;劉容贊;趙利娘;崔善珠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SDI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10/052 | 分類號: | H01M10/052;H01M10/056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潘懷仁;王珍仙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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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 鋰電池 | ||
1.一種可再充電鋰電池,其包括:
負極;
包含正極活性物質的正極;和
非水電解液,
其中所述非水電解液包括:
非水有機溶劑、鋰鹽、由化學式1至化學式4表示的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的第一添加劑以及由化學式5至化學式6表示的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的第二添加劑,
所述正極活性物質包括:
基于Li之外所有金屬元素的總摩爾數(shù),包含70mol%或更多Ni的化合物,
基于所述非水電解液的總重量,所述第一添加劑的含量在0.5wt%至5wt%的范圍內,
基于所述非水電解液的總重量,所述第二添加劑的含量在0.5wt%至7wt%的范圍內,
所述包含70mol%或更多Ni的化合物由化學式7表示,
[化學式1]
[化學式2]
[化學式3]
[化學式4]
其中,
R1至R9獨立地為伯烷基、仲烷基或叔烷基、烯基或芳基,X為氫或鹵素原子,
n為0至3的整數(shù),且
m1和m2獨立地為0至3的整數(shù),
[化學式5]
[化學式6]
其中,
Rg、Rh、Ri和Rj獨立地為鹵素;或鹵素取代的或未取代的烷基,或者Rg、Rh、Ri和Rj中的至少兩個連接而形成草酸根基團,且
Rk和Rp獨立地為鹵素;或鹵素取代的或未取代的烷基,或者Rk和Rp連接而形成草酸根基團,
[化學式7]
LiaNixCoyMezO2
其中,在化學式7中,0.9≤a≤1.1,0.7≤x≤0.98,0y≤0.3,0z≤0.3,x+y+z=1,且
Me為Mn或Al。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
所述第一添加劑與所述第二添加劑的混合比在3:1至1:3的范圍內。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
所述第一添加劑為選自下列中的一種或多種:雙(三乙基甲硅烷基)硫酸酯、雙(三甲基甲硅烷基)硫酸酯、二叔丁基甲硅烷基雙(三氟甲烷磺酸酯)、三甲基甲硅烷基甲烷磺酸酯、三甲基甲硅烷基乙烷磺酸酯、三甲基甲硅烷基苯磺酸酯、三甲基甲硅烷基三氟甲烷磺酸酯、三乙基甲硅烷基三氟甲烷磺酸酯及其組合。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鋰電池,其中,
所述第二添加劑為選自下列中的一種或多種:二氟雙(草酸)磷酸鋰、四氟(草酸)磷酸鋰、三(草酸)磷酸鋰、二氟雙(草酸)硼酸鋰、雙(草酸)硼酸鋰及其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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