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煙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927461.1 | 申請日: | 2016-0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8877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27 |
| 發明(設計)人: | 邱偉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卓爾悅歐洲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常州智慧騰達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328 | 代理人: | 曹軍 |
| 地址: | 瑞士楚格***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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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氣壓感應器 煙彈 電子煙 控制板 支架 電池本體 電池組件 電池支架 氣壓傳感器 污染控制 信號連接 靈敏度 插接 漏出 煙液 包圍 | ||
1.一種電子煙,所述電子煙包括煙彈以及與所述煙彈插接的電池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組件包括電池本體、控制板,所述電池組件還包括電池支架、氣壓感應器支架以及與所述控制板信號連接的氣壓傳感器,所述氣壓感應器設置在所述氣壓感應器支架上,所述氣壓感應器支架以及電池支架將所述電池本體包圍,所述電池本體設置在所述控制板與煙彈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壓感應器位于設置在所述氣壓感應器支架上的氣壓感應器安裝孔內,所述電池支架設置有電池支架通氣孔,所述電池支架通氣孔將所述氣壓感應器所處位置與外界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組件還包括電池外殼,所述電池支架夾持所述電池本體并置于所述電池外殼之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煙彈的外殼的外側壁設置有接合部,所述電池外殼的內側壁設置有連接部,所述接合部與所述連接部相互配合使得所述煙彈與所述電池組件固定連接。
5.一種電子煙,所述電子煙包括煙彈以及與所述煙彈插接的電池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組件包括電池本體、控制板,所述煙彈包括儲液組件和霧化組件,所述霧化組件置于所述儲液組件之中,所述儲液組件設置有儲液腔,所述霧化組件從所述儲液腔中吸取煙液進行霧化,所述電池本體設置在所述控制板與煙彈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儲液組件包括帶有頂蓋以及外殼,所述霧化組件包括發熱裝置、霧化底座以及通氣管,所述通氣管、外殼、霧化底座以及頂蓋之間的空間構成所述儲液腔,所述發熱裝置置于所述霧化底座之上,所述霧化底座設置在所述外殼的一端,所述頂蓋設置在所述外殼上相對所述霧化底座的另一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熱裝置包括吸液件以及配合設置的發熱件,所述霧化組件還包括一對電極接觸片,所述發熱件的正、負極連接至對應的所述電極接觸片,所述電極接觸片固定在所述霧化底座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極接觸片的一端設置有電極卡槽,所述發熱件的正、負極卡入對應的所述電極卡槽,所述霧化底座上設有通槽,所述電極接觸片的另一端穿過設置在所述霧化底座上的通槽,并被折彎而使得所述電極接觸片被固定在所述霧化底座上。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的下端周側設置有卡接槽/卡扣,對應所述霧化底座的周側設置有卡扣/卡接槽,所述卡扣與所述卡接槽扣接使得所述霧化底座固定在所述外殼的下端。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支架的上端設置有電池正負極接觸件,所述電池正負極接觸件用于與所述發熱裝置的正、負極對應連接,所述電池支架的上端與所述電池外殼之間還設置有密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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