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靛藍生產廢水處理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917650.0 | 申請日: | 2018-08-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408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23 |
| 發明(設計)人: | 劉文獻;虞紅銘;蘆正宏;孫兵;蔣和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內蒙古泰興泰豐化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10 | 分類號: | C02F9/10;C01C1/02;C01C1/10;B01D53/18;B01D53/14;C02F101/16;C02F103/3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750336 內蒙古自治***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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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靛藍生產 廢水 廢水處理系統 吸附再生系統 氨水 成品水 吸附柱 吸收塔 氣液分離設備 資源利用率 再生 廢水處理 環保問題 氣液分離 有效處理 在線再生 處理量 解析塔 回用 吸附 備用 解析 水資源 節約 吸收 制約 | ||
1.靛藍生產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解析塔、氣液分離設備、吸收塔和吸附再生系統,所述解析塔的進口與靛藍廢水水源連接,所述解析塔的氣體出口通過解析塔冷凝器與所述氣液分離設備的進口連接,所述解析塔的塔底液體出口通過吸附管道與所述吸附再生系統的每個吸附柱的底部進口連接,所述吸附管道上設有吸附泵,所述氣液分離設備的液體出口通過回流泵分別與所述解析塔的回流口、所述吸收塔的進口連接,所述吸收塔的溢流口與氨水儲罐的進口連接,所述吸附再生系統的每個所述吸附柱的頂部出口與成品水儲罐的進口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靛藍生產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塔的塔底循環口通過循環泵與吸收塔冷凝器的進口連接,所述吸收塔冷凝器的進口還與所述氣液分離設備的氣體出口連接,所述吸收塔冷凝器的出口與所述吸收塔的塔頂循環口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靛藍生產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液分離設備為氣液分離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靛藍生產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再生系統包括至少三根吸附柱,所述吸附柱內填裝有吸附樹脂,所述吸附柱的底部進口處設有進液閥,所述吸附柱的頂部出口處設有出液閥。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任一所述的靛藍生產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有套洗裝置,所述套洗裝置包括甲醇儲罐、至少六個套洗罐、廢醇儲罐和精餾塔,每個所述吸附柱的頂部連接有套洗進管,每個所述吸附柱的底部連接有套洗出管,所述甲醇儲罐通過甲醇計量泵與每個所述套洗進管的進口端連接,每個所述套洗罐通過一個套洗計量泵與所述套洗進管的進口端連接;所述套洗出管的出口端分別與所述廢醇儲罐的進口、其中四個所述套洗罐的進口連接,所述套洗出管至所述廢醇儲罐之間的管路上設有廢醇閥,四個所述套洗罐的進口處均設有回水閥,所述廢醇儲罐的出口與所述精餾塔的進口連接,所述精餾塔的塔頂出氣口通過冷凝器與所述甲醇儲罐連接;所述吸附柱的底部還通過回流管與所述解析塔的底部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靛藍生產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吸附泵進水側的所述吸附管道上設有涼水塔,在所述吸附泵出水側的所述吸附管道上溫度傳感器和冷卻裝置,所述冷卻裝置為換熱器或冷凍機組中的任意一種。
7.利用上述系統進行的靛藍生產廢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如下步驟:
(1)系統準備:啟動吸收塔,向所述吸收塔內注入不低于其體積60%的液體,啟動循環泵,使所述吸收塔內液體在塔頂與塔底之間形成循環,使解析塔、氣液分離設備、所述吸收塔內部壓力為-0.6~-0.8MPa,然后啟動所述解析塔和所述氣液分離設備;
(2)解析:所述(1)系統準備完成后,將所述解析塔內部壓力控制在-0.6~-0.8MPa、塔頂溫度控制在50-57℃、蒸汽壓力控制在0.5-0.9MPa,所述靛藍生產廢水的輸送量為15-40m3/h,將所述解析塔內的液位控制在900-1300mm,解析處理后,所述靛藍生產廢水中的氨氮物質由所述解析塔的塔頂排出,經解析塔冷凝器冷卻后得到冷卻氨氮物,所述冷卻氨氮物進入所述氣液分離設備中,所述靛藍生產廢水的其余部分落入所述解析塔的塔底,得到待處理液,所述待處理液通過吸附泵由吸附柱底部泵送至所述吸附柱內;
(3)氣液分離:所述(2)解析完成后,所述冷卻氨氮物輸送至所述氣液分離設備中進行分離,將所述氣液分離設備內部壓力控制在-0.6~-0.8MPa,分離所得氣體物質通過吸收塔冷凝器進入所述吸收塔內,分離所得液體物質通過回流泵一部分回流至所述解析塔內、另一部分泵送至所述吸收塔內;
(4)吸收:所述(3)氣液分離完成后,泵送至所述吸收塔內的所述液體物質經吸收得到氨水,所述氨水通過所述吸收塔的溢流口輸送至氨水儲罐內儲存;
(5)吸附:所述(2)解析完成后,所述吸附柱對泵送至其內的所述待處理液進行吸附處理,通入所述吸附柱內的所述待處理液溫度不高于35℃,所述待處理液的輸送量為15-40m3/h,最終得到的成品水由所述吸附柱的頂部排出并輸送至成品水儲罐內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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