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經皮消融術中的探針定位及針間距測量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885032.2 | 申請日: | 2018-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292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18 |
| 發明(設計)人: | 何麗華;曾健瀅;牛立志;方剛;周亮;李書英;鄧春梅;史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復大醫療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B5/14 | 分類號: | G01B5/14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黃正奇 |
| 地址: | 510300 廣東省廣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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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中心定位盤 消融探針 內尺 間距測量裝置 定位標識 環形軌道 探針定位 穿刺 定位環 環狀盤 消融術 經皮 同心 可移動設置 層疊設置 穿刺位置 發生概率 輔助定位 間隔套裝 術后效果 數字標識 向心轉動 意外移動 周向間隔 外周 并發癥 環繞 配合 | ||
1.一種用于經皮消融術中的探針定位及針間距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中心定位盤;
第一環狀盤,所述第一環狀盤同心且間隔套裝于所述中心定位盤的外周、并配合形成第一環形軌道;
至少兩個第一定位環,至少兩個所述第一定位環可移動設置于所述第一環形軌道內、并可環繞所述中心定位盤作向心轉動;及
第一內尺,所述第一內尺同心且層疊設置于所述中心定位盤上,且所述第一內尺上設有第一內定位標識以及與所述第一內定位標識周向間隔設置的至少兩個第一內數字標識;其中,至少有兩個所述第一內數字標識指代不同的針間距大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經皮消融術中的探針定位及針間距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內尺的外周邊緣與所述中心定位盤的外周邊緣重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經皮消融術中的探針定位及針間距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有兩個所述第一內數字標識對應的針間距大小相同、并構成一個第一間距標識組,且該所述第一間距標識組的兩個所述第一內數字標識等距布設于所述第一內定位標識的兩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經皮消融術中的探針定位及針間距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外尺、第二內尺、第二環狀盤及至少兩個所述第二定位環,所述第二環狀盤同心且間隔套裝于所述第一環狀盤的外周、并配合形成第二環形軌道,所述第一外尺和所述第二內尺由內至外的同心疊設于所述第一環狀盤的同一表面上,至少兩個所述第二定位環可移動設置于所述第二環形軌道內、并可環繞所述中心定位盤作向心轉動;所述第一外尺上設有第一外定位標識以及與所述第一外定位標識周向間隔設置的至少兩個所述第一外數字標識,所述第二內尺上設有第二內定位標識以及與所述第二內定位標識周向間隔設置的至少兩個所述第二內數字標識;其中,至少兩個所述第一外數字標識或第二內數字標識指代不同的針間距大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經皮消融術中的探針定位及針間距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尺的內周邊緣與所述第一環狀盤的內周邊緣重合,所述第二內尺的外周邊緣與所述第一環狀盤的外周邊緣重合。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經皮消融術中的探針定位及針間距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有兩個所述第一外數字標識對應的針間距大小相同、并構成一個第一外間距標識組,用于測量同名環狀盤兩側軌道上定位環間距離,且該所述第一外間距標識組的兩個所述第一外數字標識等距布設于所述第一外定位標識的兩側;且至少有兩個所述第二內數字標識對應的針間距大小相同、并構成一個第二內間距標識組,用于測量同名環狀盤兩側軌道上定位環間距離,且該所述第二內間距標識組的兩個所述第二內數字標識等距布設于所述第二內定位標識的兩側。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經皮消融術中的探針定位及針間距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三環狀盤、第二外尺、第三內尺以及至少兩個第三定位環,所述第三環狀盤同心且間隔套裝于所述第二環狀盤的外周、并配合形成第三環形軌道,所述第二外尺和所述第三內尺由內至外的同心疊設于所述第二環狀盤的同一表面上,至少兩個所述第三定位環可移動設置于所述第三環形軌道內、并可環繞所述中心定位盤作向心轉動;所述第二外尺上設有第二外定位標識以及與所述第二外定位標識周向間隔設置的至少兩個所述第二外數字標識,所述第三內尺上設有第三內定位標識以及與所述第三內定位標識周向間隔設置的至少兩個所述第三內數字標識;其中,至少兩個所述第二外數字標識或第三內數字標識指代不同的針間距大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經皮消融術中的探針定位及針間距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外尺的內周邊緣與所述第二環狀盤的內周邊緣重合,所述第三內尺的外周邊緣與所述第二環狀盤的外周邊緣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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