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安全定位方法及相關產品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864159.6 | 申請日: | 2018-08-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8772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23 |
| 發明(設計)人: | 柯世興;胡亞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16 | 分類號: | G08G1/16;H04W4/021;H04W4/40;H04W64/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熊永強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設備 安全定位 提示信息 網絡 行人安全 提示 相對位置確定 平面坐標 設備定位 閾值時 感知 人行 預設 避開 鄰近 路口 申請 保證 | ||
1.一種安全定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人行路口的三個鄰近感知網絡NAN設備,建立電子設備與所述三個NAN設備之間的NAN網絡,所述三個NAN設備均為所述NAN網絡中位置固定的設備;
獲取所述三個NAN設備定位的所述電子設備與車輛在同一個平面坐標圖中的相對位置,并根據所述相對位置的變化情況確定所述車輛在向所述電子設備靠近;
根據所述相對位置確定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的距離,并在所述距離小于預設閾值時發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電子設備的持有人避開所述車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所述三個NAN設備定位的所述電子設備與車輛在同一個平面坐標圖中的相對位置,包括:
獲取所述三個NAN設備中每一個NAN設備的固定位置;
以預設時間間隔向所述三個NAN設備中每一NAN設備發送針對所述電子設備的第一定位請求,所述第一定位請求用于指示所述每一個NAN設備與所述電子設備之間的相對距離;
向所述三個NAN設備中每一個NAN設備發送針對所述車輛的第二定位請求,所述第二定位請求用于指示所述每一個NAN設備與所述車輛之間的相對距離;
根據所述每一個NAN設備的固定位置與所述電子設備之間的相對距離,以及每一個NAN設備的固定位置與所述車輛之間的相對距離,確定每一個預設時間間隔對應的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在同一個平面坐標圖中的相對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相對位置的變化情況確定所述車輛在向所述電子設備靠近,包括:
獲取第一個預設時間間隔對應的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在同一個平面坐標圖中的第一相對位置,并根據所述第一相對位置確定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的第一相對距離;
獲取第二個預設時間間隔對應的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在同一個平面坐標圖中的第二相對位置,并根據所述第二相對位置確定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的第二相對距離;
根據所述第二相對距離小于所述第一相對距離,確定所述車輛在向所述電子設備靠近。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相對位置的變化情況確定所述車輛是否在向所述電子設備靠近,包括:
獲取第一個預設時間間隔對應的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在同一個平面坐標圖中的第一相對位置;
獲取第二個預設時間間隔對應的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在同一個平面坐標圖中的第二相對位置;
根據所述第一相對位置和所述第二相對位置確定所述電子設備的移動方向和所述車輛的移動方向;
若所述電子設備的移動方向和所述車輛的移動方向存在向對方靠近的移動分量,則確定所述車輛在向所述電子設備靠近。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相對位置確定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的距離,包括:
獲取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在同一個平面坐標圖中的第一相對位置和第二相對位置;
根據所述第一相對位置和所述第二相對位置,確定所述電子設備和所述車輛的垂直距離,并將所述垂直距離作為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的距離;或,
獲取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在同一個平面坐標圖中的第一相對位置和第二相對位置;
根據所述第一相對位置和所述第二相對位置,確定所述電子設備和所述車輛的直線距離,并將所述直線距離作為所述電子設備與所述車輛的距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距離小于預設閾值時發出提示信息包括:
在所述距離小于預設閾值時,向所述電子設備發出語音和/或震動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包括當前距離值;
向所述電子設備提供避讓策略,所述避讓策略包括換道、變速或暫停。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獲取人行路口的三個鄰近感知網絡NAN設備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檢測人行路口的紅綠燈標識;
確定在預設范圍內不存在所述紅綠燈標識。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未經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864159.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