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吸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853256.5 | 申請日: | 2018-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7155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22 |
| 發明(設計)人: | 王德旭;廖泓斌;陳勇;黃月林;任敏;陳閃毅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9/20 | 分類號: | A47L9/20;A47L9/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朱靜謙 |
| 地址: | 51907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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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吸塵器 | ||
1.一種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吸塵器本體(1),具有分別與電機連通的第一進氣口(11)和第一排氣口(12);
塵污杯(2),內部設有旋風分離器(3),所述塵污杯(2)上具有分別與所述旋風分離器(3)連通的第二進氣口(21)和第二排氣口(22);
所述塵污杯(2)具有使所述第二進氣口(21)與所述第一排氣口(12)連通的吸塵位置,在所述吸塵位置,所述塵污杯(2)通過對從所述第一排氣口(12)進入的空氣進行塵污分離,使潔凈空氣從第二排氣口(22)排出外界;
所述塵污杯(2)還具有使所述第二進氣口(21)與所述第一進氣口(11)連通的吹掃位置,在所述吹掃位置,所述塵污杯(2)通過使潔凈空氣從第二排氣口(22)進入塵污杯(2)內部,再由第二進氣口(21)進入吸塵器本體(1),最終從第一排氣口(12)排出外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塵污杯(2)內設有進氣通道(23),所述進氣通道(23)的進氣端(231)適于與進氣管道(5)連通,進氣通道(23)的出氣端(232)適于與所述第一進氣口(11)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塵污杯(2)在吹掃位置時,所述進氣通道(23)的出氣端(232)與所述第一排氣口(12)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氣口(22)處設置有過濾器(4)。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塵污杯(2)頂部具有用于拆裝所述旋風分離器(3)的開口,所述開口通過杯蓋(24)密封。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進氣管道(5),連接在所述進氣通道(23)的進氣端(231),所述進氣管道(5)為用于伸向被清潔區域的直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氣口(22)的朝向與所述進氣管道(5)的伸出方向相同。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氣口(22)設置在靠近所述進氣管道(5)的根部。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定位連接結構(6),設置在所述吸塵器本體(1)和所述塵污杯(2)上,在所述塵污杯(2)位于所述吸塵位置和所述吹掃位置時,所述塵污杯(2)均通過所述定位連接結構(6)安裝在所述吸塵器本體(1)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連接結構(6)包括,
插入體(61),為設置在所述塵污杯(2)上的柱形結構,其中心線位于所述第二進氣口(21)和所述第二排氣口(22)的中點;
連接體(62),為設置在所述吸塵器本體(1)上的筒形結構,其中心線位于所述第一進氣口(11)和所述第一排氣口(12)的中點;
所述插入體(61)插入所述連接體(62)后,使所述塵污杯(2)與所述吸塵器本體(1)構成轉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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