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含重金屬污水的處理劑及處理方法在審
| 申請(qǐng)?zhí)枺?/td> | 201810822237.6 | 申請(qǐng)日: | 2018-07-24 |
| 公開(公告)號(hào): | CN1089468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07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陶軍 | 申請(qǐng)(專利權(quán))人: | 四川大航建設(shè)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hào): | C02F1/28 | 分類號(hào): | C02F1/28;B01J20/26;B01J20/30;C02F101/2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10094 四川省成都市***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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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處理劑 含重金屬污水 二次污染 再生能力 淀粉黃原酸酯 污水處理技術(shù) 改性殼聚糖 重金屬離子 海藻酸鈉 污泥沉淀 吸附容量 明膠 重量份 凈化 | ||
1.一種含重金屬污水的處理劑,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10~35份的明膠、20~85份的改性殼聚糖、0.5~2份的海藻酸鈉和1~3份的淀粉黃原酸酯。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含重金屬污水的處理劑,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15~28份的明膠、40~65份的改性殼聚糖、0.8~1.2份的海藻酸鈉和1.5~2.5份的淀粉黃原酸酯。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含重金屬污水的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明膠與改性殼聚糖的質(zhì)量比為3.2:6.5~7。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含重金屬污水的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殼聚糖按照以下步驟制備:
步驟一:將殼聚糖溶解于乙酸溶液中,配制成30~60mg/mL的殼聚糖溶液;
步驟二:向步驟一配制的殼聚糖溶液中加入氨基硫脲后攪拌至溶液澄清透明,氨基硫脲的加入量為殼聚糖質(zhì)量的45%~60%,在30~45℃下攪拌20~35min后逐滴加入質(zhì)量分?jǐn)?shù)為37%~40%的甲醛溶液;
步驟三:將步驟二得到的混合溶液攪拌12~15h后,加入質(zhì)量分?jǐn)?shù)為10%的氫氧化鈉溶液至溶液的pH>7,過濾并收集沉淀;
步驟四:用二甲基亞砜溶解步驟三得到的沉淀,再次加入質(zhì)量分?jǐn)?shù)為10%的氫氧化鈉溶液并攪拌均勻;
步驟五:將步驟四所得溶液靜置1.5~2h后,加入0.25g/mL的氯乙酸溶液,攪拌25~35min后超聲回流4~5h,回流溫度為65~75℃,然后抽濾得到改性殼聚糖。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含重金屬污水的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二中,甲醛溶液的加入量為混合溶液總體積的7.5%~15%。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含重金屬污水的處理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驟四中,加入的二甲基亞砜和氫氧化鈉溶液的體積比為1:1.8~2。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xiàng)所述的含重金屬污水的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按質(zhì)量比稱取各原料,將明膠溶解在48~55℃的熱水中,制備得到質(zhì)量分?jǐn)?shù)為3%~4%的明膠水溶液;將改性殼聚糖溶解在乙酸水溶液中,制備得到質(zhì)量分?jǐn)?shù)為4%~5%的殼聚糖溶液;
步驟二:將明膠水溶液與殼聚糖溶液按照體積比為1:1.5~2的比例混合,加入海藻酸鈉,在35~42℃條件下攪拌18~25h;
步驟三:用水洗滌步驟二所得的反應(yīng)產(chǎn)物,并加入淀粉黃原酸酯,攪拌0.5~1h。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xiàng)所述的含重金屬污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向含重金屬污水中添加處理劑,攪拌15~25min后停止,靜置30~50min,將污水與處理劑分離,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水溶液洗滌吸附有重金屬的處理劑,洗滌3~5次后再用清水洗滌5~8次,將處理劑重新投入含重金屬的污水中,重復(fù)上述步驟。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含重金屬污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的濃度為0.005~0.03mol/L。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含重金屬污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劑對(duì)含重金屬污水處理后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水溶液和清水洗滌,并再次投入含重金屬污水的步驟可重復(fù)8~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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