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自動駕駛人車事故判責的數據記錄裝置、系統及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821690.5 | 申請日: | 2018-07-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96146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07 |
| 發明(設計)人: | 周游;嚴臣樹;王曉偉;丁可;陳達興;李丹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5/00 | 分類號: | G07C5/00;G07C5/08;G06F21/60;G06F21/62 |
| 代理公司: | 重慶華科專利事務所 50123 | 代理人: | 譚小琴 |
| 地址: | 400023 ***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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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外接 自動駕駛 數據讀取模塊 數據記錄裝置 讀取 寫入 人車 整車 數據上傳模塊 傳感器數據 云端服務器 控制數據 實時獲取 事故信號 視頻數據 數據通過 鎖存條件 運行參數 控制器 授權 觸發 上傳 上電 鎖存 記錄 汽車 | ||
1.一種用于自動駕駛人車事故判責的數據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模塊(1),以及分別與控制模塊(1)連接的外接RAM存儲模塊(2)、外接Flash存儲模塊(3)、數據上傳模塊(5)和數據讀取模塊(6);
所述控制模塊(1)被編程以便執行以下步驟:
通過網關(4)獲取整車數據、傳感器數據、自動駕駛控制器發出的控制數據和視頻數據中的一種或多種,將所獲取的數據寫入所述外接RAM存儲模塊(2),并在出現事故信號或觸發鎖存條件時,控制將此刻前后一段時間的數據從外接RAM存儲模塊(2)中寫入到外接Flash存儲模塊(3)中,并將寫入到外接Flash存儲模塊(3)中的數據加密后通過數據上傳模塊(5)上傳至云端服務器;
所述數據讀取模塊(6)用于連接外部讀取設備,如果外部讀取設備已被授權,則允許將外接Flash存儲模塊(3)中的數據進行讀取,否則,不能讀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自動駕駛人車事故判責的數據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控制模塊(1)連接的OTA模塊(7),
所述控制模塊(1)還被配置為:判斷安裝其內的軟件是否需要升級,若需要升級,則控制OTA模塊(7)將軟件更新包讀入控制模塊(1)中,并完成軟件的升級,如果升級過程失敗,還能退回當前版本軟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自動駕駛人車事故判責的數據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數據記錄裝置與整車上的電源模塊(9)連接,通過該電源模塊(9)為數據記錄裝置供電;
所述數據記錄裝置還包括:與控制模塊(1)連接的備份電源模塊(8),在數據寫入外接Flash存儲模塊(3)時,如果整車上的電源模塊(9)失效,則通過備份電源模塊(8)為系統供電,使數據能夠完整寫入外接Flash存儲模塊(3)中并通過數據上傳模塊(5)上傳到主機廠云端服務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自動駕駛人車事故判責的數據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整車數據包括高級自動駕駛所需要的車速信息、轉向信息和剎車信息;
所述傳感器數據包括前方物體識別信息和各傳感器的原始信息;
所述自動駕駛控制器發出的控制數據包括轉向信息和加減速信息;
所述視頻數據包括DMS駕駛員狀態監測視頻、360環視拼接視頻和前向攝像頭視頻中的一種或多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4所述的用于自動駕駛人車事故判責的數據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鎖存條件包括自動駕駛功能開啟前、自動駕駛功能開啟中提示接管、自動駕駛功能提示接管后駕駛員動作和其他非事故類場景觸發條件。
6.一種用于自動駕駛人車事故判責的數據記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TBOX(11)、網關(4)、電源模塊(9)和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數據記錄裝置;
所述數據記錄裝置的控制模塊(1)與網關(4)連接,控制模塊(1)從網關(4)上獲取整車數據、傳感器數據、自動駕駛控制器發出的控制數據和視頻數據中的一種或多種,以及將寫入外接Flash存儲模塊(3)通過網關(4)發送給TBOX(11),通過TBOX(11)發送給云端服務器;
所述數據記錄裝置的控制模塊(1)與電源模塊(9)連接,通過電源模塊(9)為數據記錄裝置供電。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自動駕駛人車事故判責的數據記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控制模塊(1)連接的視頻來源控制器(10),控制模塊(1)從視頻來源控制器(10)中獲取視頻數據。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用于自動駕駛人車事故判責的數據記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1)至少從網關(4)上獲取整車數據、傳感器數據和自動駕駛控制器發出的控制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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