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持續發展的煤電機組退役評估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818771.X | 申請日: | 2018-07-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87977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30 |
| 發明(設計)人: | 劉民偉;盧苗;錢玟;陳瑾;王志敏;吳政聲 | 申請(專利權)人: | 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云南省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3/38 | 分類號: | H02J3/38 |
| 代理公司: | 昆明大百科專利事務所 53106 | 代理人: | 何健 |
| 地址: | 650000 云***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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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可持續發展 機組 退役 評估 方法 | ||
本發明提供一種可持續發展的煤電機組退役評估方法,涉及電力技術領域,為決策地區可持續發展的煤電規模,及單個火電廠是否應該退役而發明。本發明的方法包括:建立指標體系,通過對火電廠各項指標的篩選,對照國家相關政策文件,決定火電廠是否具備退役條件;結合地區電力平衡的指標分析,得出地區最多可減少的煤電規模;對于單個火電廠是否應該退役,還應該考慮該火電廠的供熱指標、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各項標準。本發明應用于決策可持續發展的煤電機組退役評估中,能夠較好地指導地區煤電退役的實際決策。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力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可持續發展的煤電機組退役評估方法。
背景技術
2017年12月26日,國家能源局召開2018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部署了2018年能源重點工作任務。其中包括:聚焦煤炭和煤電,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決奪取煤炭去產能任務決定性勝利,大力化解煤電過剩產能。
隨著資源系統轉型發展,煤電的未來發展將從單純保障電量供應,向更好地保障電力供應、提供輔助服務并重轉變,為清潔能源發展騰空間、搞服務。
鑒于上述背景,本發明旨在提供一種可持續發展的煤電機組退役評估方法,用于決策地區可持續發展的煤電總體規模,及單個火電廠是否應該退役,以響應國家對于火電去產能號召。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主要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1、一種可持續發展的煤電機組退役評估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對地區火電廠各項指標進行整編,制定火電廠指標體系,對比相關去產能政策,是否具備退役條件;
步驟2:根據地區負荷情況、電源情況、與區外電力交換各指標進行地區電力平衡計算,得出地區最多可減少的煤電規模;
步驟3:研究具備退役條件的火電廠對周邊供熱負荷的影響;
步驟4:建立電網影響標準,研究具備退役條件的火電廠對周邊電網的影響;
步驟5:確定具備退役條件的火電廠是否需要退役,最終得出地區火電退役實際規模。
本發明步驟1中建立的火電廠指標體系包括:
1)火電廠機組臺數N(臺)和第i臺機組Gi的裝機容量Qi(MW);
2)火電廠機組Gi的運行時間Yi(年);
3)火電廠機組Gi的年平均標準煤耗率bdpi(g/kW·h);
4)火電廠機組Gi的汽輪機類型:純凝式汽輪機、抽凝式汽輪機、背壓式汽輪機;
5)火電廠污染物排放指標:煙塵(mg/m3)、二氧化硫(mg/m3)、氮氧化物(mg/m3)、汞及其化合物(mg/m3)、煙氣黑度(林格曼黑度)(級)。
本發明根據步驟1中的火電廠指標體系,對比火電去產能相關政策條件篩選具備退役條件的火電廠,具體條件為:
1)機組容量Q≤100MW,且汽輪機類型為純凝式汽輪機的機組;
2)機組容量100MW<Q≤200MW,且運行時間Y≥20年,且汽輪機類型為純凝式汽輪機的機組;
3)機組容量200MW<Q≤300MW,且運行時間Y≥20年,且汽輪機類型為純凝式汽輪機,且污染物排放指標不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23-2011)的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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