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數字證書管理系統、方法及服務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795527.6 | 申請日: | 2018-07-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74003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13 |
| 發明(設計)人: | 閻軍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9/32 | 分類號: | H04L9/32;H04L67/104;H04L67/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許靜;安利霞 |
| 地址: | 100053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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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數字證書 管理 系統 方法 服務 終端 | ||
1.一種數字證書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個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每一個所述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設置有至少一個代理節點,所述多個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通過所述代理節點相互通訊連接;
所述多個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中的第一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對應的第一代理節點接收用戶發送的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并根據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在所述第一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中執行對數字證書的第一管理操作;
所述第一代理節點將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轉發給第二代理節點,使得所述第二代理節點根據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在所述第二代理節點對應的第二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中執行對數字證書的第一管理操作;
其中,所述第二代理節點為所述多個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中除所述第一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外的任意一個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的任意一個代理節點。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證書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代理節點還用于接收第三代理節點轉發的第二數字證書管理請求,并根據所述第二數字證書管理請求在所述第一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中執行對數字證書的第二管理操作;
其中,所述第三代理節點為所述多個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中除所述第一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外的任意一個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的任意一個代理節點。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證書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為更新請求、掛起請求、恢復請求、吊銷請求中的任意一個時,所述第一代理節點在將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轉發給第二代理節點時,具體用于:
對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進行驗證,并在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通過驗證時,將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轉發給第二代理節點。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證書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為查詢請求時,所述第一代理節點在將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轉發給第二代理節點時,具體用于:
在所述第一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中未查詢到與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相匹配的證書信息時,將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轉發給第二代理節點。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數字證書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代理節點在將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轉發給第二代理節點之后,還用于:
接收所述第二代理節點發送的所述第二代理節點在所述第二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中查詢與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相匹配的證書信息后生成的查詢結果,并將所述查詢結果轉發給用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證書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中攜帶有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標識時,所述第一代理節點為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中攜帶的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標識對應的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的代理節點。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證書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數字證書管理請求中未攜帶有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標識時,所述第一代理節點為預先從所述多個區塊鏈數字證書系統的代理節點中選出的一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證書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代理節點之間采用對等網絡P2P方式相互通訊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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