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坑立柱樁及其拆除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771785.0 | 申請日: | 2018-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86765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1 |
| 發明(設計)人: | 柯建亮;王桂琴;肖培根;李敏;戴寧杰;李顯燕;林天宇;王小華;孫文旭;潘將臣;李丹;張海猛;周肖胡;葉海林;林冬荷;李天鳥;繆瑩熒;陳松祥;吳陳煊;陳躍浩;賴圣文;李啟朝;黃建誼;胡顯忠;陳金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永嘉縣博宇建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正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08 | 代理人: | 鄭博文 |
| 地址: | 325100 浙江省溫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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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坑 立柱 及其 拆除 裝置 | ||
1.一種用于基坑立柱樁的拆除裝置,基坑立柱樁包括上支柱(1)和下支柱(2),所述上支柱(1)與下支柱(2)豎直滑移連接,所述下支柱(2)頂端轉動連接有大齒輪(21),所述上支柱(1)的底端固接有與大齒輪(21)螺紋連接的升降螺桿(11),所述上支柱(1)的側壁固定連接有固定套(12),所述固定套(12)上關于軸線對稱開設有連接孔(13),其特征在于:拆除裝置包括固定塊(3)、豎直滑移在固定塊(3)頂端兩側的拆除架(4)以及豎直滑移在固定塊(3)上的驅動電機(5);
固定塊(3)上開設有供立柱樁插入的插入孔(31),所述驅動電機(5)包括輸出軸且驅動電機(5)的輸出軸上固接有與大齒輪(21)嚙合的小齒輪(51);
所述拆除架(4)上轉動連接有與固定套(12)可拆卸連接的轉動塊(421);
所述拆除架(4)包括豎直固接在固定塊(3)頂端的連接筒(41)以及與連接筒(41)滑移連接的升降架(42),所述轉動塊(421)設置在升降架(42)遠離連接筒(41)的一端;
所述連接筒(41)上設置有將升降架(42)固定在移動后的位置上的止回組件(4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拆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回組件(43)包括固接在升降架(42)底端的齒條(431)、與齒條(431)嚙合的止回齒輪(432)以及與止回齒輪(432)同軸連接的棘輪(433);
所述止回齒輪(432)與連接筒(41)轉動連接,所述連接筒(41)上設置有與棘輪(433)嚙合的棘爪(434)。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拆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塊(421)上開設有連接腔(422),所述連接腔(422)內滑移連接有插桿(423),所述插桿(423)與固定套(12)上的連接孔(13)插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拆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3)的頂端固接有用于支撐立柱樁的支撐氣缸(32),所述支撐氣缸(32)包括活塞桿,支撐氣缸(32)的活塞桿上固接有支撐板(321);
所述上支柱(1)繞拆除架(4)轉動后,支撐板(321)與上支柱(1)的側壁抵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拆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3)的插入孔(31)處滑移連接有封閉板(33),所述封閉板(33)滑移后,插入孔(31)為一封閉容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拆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3)的兩側豎直滑移有移動架(34),所述移動架(34)底端轉動連接有滾輪(341),所述移動架(34)滑移后,滾輪(341)與地面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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