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724683.3 | 申請日: | 2018-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7936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0 |
| 發明(設計)人: | 蔡文清;蔡宗霖;王望南;陳汶楊 | 申請(專利權)人: | 源鮮農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G9/16 | 分類號: | A01G9/16;A01G9/14;A01G9/24;A01G7/04;A01G2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申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14 | 代理人: | 黃超;周春發 |
| 地址: | 中國臺灣桃園***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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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垂直 作物 栽培 系統 | ||
1.一種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建筑設施(10)、一養液供應單元(20)、一光照單元(30)、一空氣調節單元(40)、一聲頻調節單元(50),以及一控制單元(60);其中:
該建筑設施(10),供包圍構成一栽培空間,于該栽培空間處設有至少一層架(11),于該層架(11)上設有復數分層配置的栽培槽(12);
該養液供應單元(20),設有至少一相對埋設于地表下的儲液槽(21),該至少一儲液槽(21)且透過養液泵(22)及養液輸配管路(23)與各該栽培槽(12)連接;
該光照單元(30),該光照單元(30)分別于各該栽培槽(12)處設有一供于通電后產生預先設定光源的光電模組(31);
該空氣調節單元(40),設有至少一與該建筑設施(10)的栽培空間相通的水簾(41)、一與各該水簾(41)連接的供水設備(42),以及至少一與該供水設備(42)連接的氣泡模組(43);
該聲頻調節單元(50),設有至少一與該建筑設施(10)的栽培空間相通的揚聲器(51)、一與各該揚聲器(51)電氣連接的聲頻播放器(52);
該控制單元(60),至少與該養液泵(22)、各該光電模組(31)、各該氣泡模組(43)、該聲頻播放器(52)電氣連接,供至少控制該養液泵(22)、各該光電模組(31)、各該氣泡產生器(43)、該聲頻播放器(52)動作與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氣泡模組(43)設有至少一氧氣氣泡產生器(431)。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氣泡模組(43)設有至少一二氧化碳氣泡產生器(432)。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氣泡模組(43)設有至少一臭氧氣泡產生器(433)。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氣泡模組(43)設有至少一氧氣氣泡產生器(431)、至少一二氧化碳氣泡產生器(432)。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氣泡模組(43)設有至少一二氧化碳氣泡產生器(432)、至少一臭氧氣泡產生器(433)。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氣泡模組(43)設有至少一氧氣氣泡產生器(431)、至少一臭氧氣泡產生器(433)。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氣泡模組(43)設有至少一氧氣氣泡產生器(431)、至少一二氧化碳氣泡產生器(432)、至少一臭氧氣泡產生器(433)。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空氣調節單元(40),設有至少一氧氣氣泡產生器(431)與該供水設備(42)連接。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空氣調節單元(40),設有至少一二氧化碳氣泡產生器(432)與該供水設備(42)連接。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空氣調節單元(40),設有至少一臭氧氣泡產生器(433)與該供水設備(42)連接。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式作物栽培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空氣調節單元(40),設有該氣泡模組(43)與該供水設備(42)連接,且該氣泡模組(43)設有至少一氧氣氣泡產生器(431)、至少一二氧化碳氣泡產生器(432)、至少一臭氧氣泡產生器(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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