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抑制圍護結構振動的擾流裝置、擾流設備和塔筒吊裝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10688614.1 | 申請日: | 2018-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825444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20 |
| 發(fā)明(設計)人: | 王珺;王永剛;李漢青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3D13/20 | 分類號: | F03D13/20;F03D1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立方律師事務所 11330 | 代理人: | 張筱寧;宋海斌 |
| 地址: | 830026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烏*** | 國省代碼: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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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擾流塊 可伸縮型 連接桿 擾流裝置 疊合設置 圍護結構 擾流 塔筒 吊裝 外部輪廓 占地空間 申請 | ||
1.一種抑制圍護結構振動的擾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個擾流塊(21),以及多個可伸縮型連接桿(31);
相鄰兩所述擾流塊(21)通過所述可伸縮型連接桿(31)連接,相鄰的所述擾流塊(21)的外部輪廓尺寸不同;
相鄰的所述擾流塊(21)通過所述可伸縮型連接桿(31)疊合設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擾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有的所述擾流塊(21)的外部輪廓尺寸不同,所述擾流塊(21)按照外部輪廓尺寸遞增或遞減的順序設置,所有的所述擾流塊(21)通過所述可伸縮型連接桿(31)插入到一起形成一整體結構。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擾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型連接桿(31)包括組合設置在一起的第一連接件(311)和第二連接件(312);
所述第一連接件(311)具有球形凹槽結構,所述第二連接件(312)具有球形結構,所述球形結構嵌入于所述球形凹槽結構中。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擾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型連接桿(31)包括第一圓管(313)和第二圓管(314),所述第一圓管(313)的直徑大于所述第二圓管(314)的直徑。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擾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擾流塊(21)的橫截面形狀為正多邊形。
6.一種抑制圍護結構振動的擾流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擾流裝置(81),以及與所述擾流裝置(81)連接的牽引車(82);
所述牽引車(82),用于控制所述擾流裝置(81)的運動,使得所述擾流裝置(81)纏繞在所述圍護結構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擾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車(82)包括:主體結構(91)、行走轉向結構(92)和吸附裝置(93);
所述主體結構(91),承載所述行走轉向結構(92)和所述吸附裝置(93);
所述行走轉向結構(92),設置在所述主體結構(91)上,驅動所述主體結構(91)運動,并通過控制所述主體結構(91)的運動方向,控制所述擾流裝置(81)的運動;
所述吸附裝置(93),設置在所述主體結構(91)上,用于使所述主體結構(91)吸附在所述圍護結構的表面上。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擾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轉向結構(92)包括兩個行走輪(921)和兩個轉向輪(922);
兩個所述行走輪(921)為非平行設置,每一所述行走輪(921)沿所述圍護結構的周向設置;
兩個所述轉向輪(922)為非平行設置,每一所述轉向輪(922)沿所述圍護結構的周向設置。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擾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裝置(93)包括風機,使得所述主體結構(91)與所述圍護結構接觸的部位形成真空。
10.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擾流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安裝所述擾流裝置(81)的自動提升固定裝置(84),沿著所述圍護結構軸向方向移動,并箍緊在所述圍護結構的任一位置。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擾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提升固定裝置(84)包括:裝置主體(1011)、張緊裝置、行走裝置、掛點(1012)和電機;
所述張緊裝置、所述行走裝置、所述掛點(1012)和所述電機均設置于所述裝置主體(1011)上;
所述張緊裝置,與所述電機連接,在所述電機的驅動下將所述裝置主體(1011)箍緊在所述圍護結構的任一位置;
所述行走裝置,與所述電機連接,在所述電機的驅動下使得所述裝置主體(1011)沿著所述圍護結構的軸向方向移動;
所述掛點(1012),用于安裝所述擾流裝置(81);
所述電機,用于為所述張緊裝置和所述行走裝置提供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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