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凈化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679227.1 | 申請日: | 2018-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588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06 |
| 發明(設計)人: | 葛亞寧;鄭光清;康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長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02 | 分類號: | F24F1/02;F24F3/16;F24F13/28;F24F11/89;F24F110/66;F24F110/74 |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橋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124 | 代理人: | 蔣勇 |
| 地址: | 621000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紫外光燈 臭氧傳感器 甲醛傳感器 空氣凈化裝置 進風口處 進氣風扇 出風口 主控板 光化學 定期更換部件 生物學效應 數據信號線 消耗性材料 凈化效果 依次設置 紫外光 進風口 微生物 甲醛 細菌 病毒 凈化 | ||
1.空氣凈化裝置,包括外殼(1),外殼(1)的一側設置有進風口(11),另一側設置有出風口(12),進風口(11)處設置有進氣風扇(7),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臭氧傳感器(2)、甲醛傳感器(3)、主控板(4)、第一紫外光燈(5)、第二紫外光燈(6),臭氧傳感器(2)、甲醛傳感器(3)、第一紫外光燈(5)、第二紫外光燈(6)均設置在外殼(1)的內部,甲醛傳感器(3)設置在進風口(11)處,臭氧傳感器(2)設置在出風口(12)處,第一紫外光燈(5)、第二紫外光燈(6)依次設置在甲醛傳感器(3)、臭氧傳感器(2)之間,且第一紫外光燈(5)散發的紫外光波長在172-200nm之間,第二紫外光燈(6)散發的紫外光波長在230-280nm之間,臭氧傳感器(2)、甲醛傳感器(3)、第一紫外光燈(5)、第二紫外光燈(6)、進氣風扇(7)均通過數據信號線與主控板(4)相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進風口(11)位于外殼(1)左側的下部,出風口(12)位于外殼(1)右側的上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紫外光燈(5)、第二紫外光燈(6)的形狀均為長圓管狀。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紫外光燈(5)與外殼(1)頂部相垂直連接,第二紫外光燈(6)與外殼(1)底部相垂直連接,還包括第一隔板(8)、第二隔板(9),第一隔板(8)設置在第一紫外光燈(5)與第二紫外光燈(6)之間,第二隔板(9)設置在第二紫外光燈(6)與出風口(12)之間,第一隔板(8)與外殼(1)底部相垂直連接,第一隔板(8)的長度是外殼(1)高度的0.7-0.8倍,第二隔板(9)與外殼(1)頂部相垂直連接,第二隔板(9)的長度是外殼(1)高度的0.7-0.8倍。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進風口(11)、出風口(12)處均設置有過濾網。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出風口(12)處設置有出氣風扇。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主控板(4)設置在外殼(1)頂部的外表面。
8.如權利要求1至7任意一項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紫外光燈(5)、第二紫外光燈(6)的功率在2-100w之間。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四川長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四川長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679227.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智能化空氣凈化機
- 下一篇:一種空氣凈化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