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移動終端天線和移動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672340.7 | 申請日: | 2018-06-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4937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1 |
| 發明(設計)人: | 張鵬;胡偉;張飛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1/38 | 分類號: | H01Q1/38;H01Q1/48;H01Q1/50;H01Q1/24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洪銘福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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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移動 終端 天線 | ||
1.一種移動終端天線,包括介質基板和位于所述介質基板一側的地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所述介質基板另一側的近饋單元、近地單元和耦合單元,其中
所述近地單元一端與所述耦合單元相連,另一端與所述地板相連;所述耦合單元和近地單元等效為左手電感;所述近饋單元等效為右手電感;所述耦合單元與近饋單元相耦合,等效為左手電容;所述耦合單元與所述地板相耦合,等效為右手電容;所述近饋單元、近地單元、耦合單元和地板構成復合左右手傳輸線結構;
所述耦合單元與近饋單元之間設置有縫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
所述耦合單元包括低頻諧振單元和高頻諧振單元中的至少之一。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低頻諧振單元包括第一分支和第二分支,所述第一分支為U型結構,所述第二分支為折線結構,所述第一分支和第二分支通過所述近地單元相連。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支包括依次相連的第一段、第二段和第三段,其中,所述第一段與所述近地單元相連,位于所述介質基板表面,所述第二段垂直于所述介質基板,所述第三段遠離所述介質基板,位于所述第一段上方,且所述第三段中部分平面垂直于所述介質基板,部分平面平行于所述介質基板。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分支包括依次相連的第四段、第五段和第六段,其中,所述第四段與所述近地單元相連,位于所述介質基板表面,所述第五段垂直于所述介質基板,所述第六段遠離所述介質基板,且向遠離所述第四段的方向延伸,所述第六段中部分平面垂直于所述介質基板,部分平面平行于所述介質基板。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高頻諧振單元包括第一貼片,所述第一貼片垂直于所述介質基板。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貼片為矩形,位于所述低頻諧振單元中的第一分支U型結構的內部。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高頻諧振單元還包括第二貼片,所述第二貼片垂直于所述介質基板。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貼片為矩形,位于所述低頻諧振單元的第二分支中的第五段和第六段以及所述介質基板之間。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近饋單元包括相連的環形部分和饋線,所述饋線的一端與所述環形部分相連,另一端與饋電點相連。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
所述環形部分與所述介質基板平行,為矩形或橢圓型;
所述饋線為L型結構或直線型結構。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合單元包括相連的第一平面部分和第二平面部分,所述第一平面部分垂直于所述介質基板,所述第二平面部分平行于所述介質基板。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近饋單元包括相連的貼片部分和饋線,所述饋線的一端與所述貼片部分相連,另一端與饋電點相連;所述貼片部分與所述第二平面部分之間設置有縫隙。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
所述貼片部分為矩形,與所述介質基板平行,且與所述第二平面部分位于同一平面。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其特征在于,
所述近地單元為短路線。
16.一種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移動終端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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