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頭戴式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652905.5 | 申請日: | 2018-06-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233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31 |
| 發明(設計)人: | 李佳峰;李昌澤;鄭凱文;黃偉隆 | 申請(專利權)人: | 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2B3/04 | 分類號: | A42B3/04 |
| 代理公司: | 72003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聶慧荃;鄭特強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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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供電座 安全帽 連接模塊 可撓性 掛架 頭戴式裝置 調整功能 移動 | ||
本發明提供一種頭戴式裝置,適用于安全帽,包括連接模塊、可撓性掛架、供電座及功能模塊??蓳闲話旒芸上鄬τ谶B接模塊進行移動以調整供電座相對于安全帽的位置,且功能模塊可相對于供電座進行移動以調整功能單元的方位。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頭戴式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固定于安全帽的頭戴式裝置。
背景技術
中國臺灣地狹人稠,交通堵塞,機車也已成為了人們主要的代步工具。而由于機車數量的增加,也頻傳重大的交通事故。在事故發生的當下,由于精神過度地緊繃及恐慌,當事人往往不容易陳述完整的事故經過,使得雙方當事人無法厘清責任的歸屬。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當人們于道路上行駛時,都會在車輛或安全帽上安裝有行車紀錄器以隨時地紀錄行駛的狀況。當事故發生時,便可通過所錄制的畫面厘清雙方的責任歸屬。
目前機車駕駛所使用的行車紀錄器通常都是裝設在安全帽之上,但由于現有的行車紀錄器大多無法適用于不同種類的安全帽,故使用者必須購買多種不同類型的支架來裝設行車紀錄器,且使用者通常無法依據個人的喜好調整支架位置及行車紀錄器的方位。
有鑒于此,如何提供一種可調整支架位置及功能模塊方位的頭戴式裝置,并可同時提升頭戴式裝置的泛用性,為本發明欲解決的技術課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調整支架位置及功能模塊方位的頭戴式裝置,且頭戴式裝置可適用于各種不同類型的安全帽。
為達前述的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頭戴式裝置,適用于安全帽,包括連接模塊、可撓性掛架、供電座以及功能模塊。連接模塊包括連接件以及固持件,連接件可卸除地連接于安全帽;固持件連接于連接件;可撓性掛架用以卡合于安全帽且可調整地連接于固持件;供電座設置于可撓性掛架的一端;功能模塊可調整地連接于供電座,且功能模塊具有功能單元;其中,可撓性掛架可相對于連接模塊進行移動以調整供電座相對于安全帽的位置,且功能模塊可相對于供電座進行移動以調整功能單元的方位。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進一步包括蓄能模塊,蓄能模塊設置于可撓性掛架相對于供電座的另一端,并電性連接于供電座以提供電力予功能模塊。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供電座具有容置槽,且容置槽用以容置功能模塊。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容置槽內具有一第一金屬接點,且功能模塊具有對應于第一金屬接點的第二金屬接點。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容置槽內具有第一磁吸部,且功能模塊具有對應于第一磁吸部的第二磁吸部。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可撓性掛架進一步包括止滑件,止滑件設置于可撓性掛架與安全帽之間。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連接件為吸盤。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固持件具有限位凹槽,而可撓性掛架具有調整滑孔,固持件穿設于調整滑孔中,使可撓性掛架嵌合于限位凹槽之中。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固持件為夾持結構,且夾持結構具有導槽,夾持結構用以夾持可撓性掛架,而可撓性掛架可于導槽中進行移動。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功能模塊為:燈源模塊、攝像模塊或揚聲器模塊。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燈源模塊的功能單元為出光部。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攝像模塊的功能單元為攝像鏡頭。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揚聲器模塊的功能單元為出音部。
于上述較佳實施方式中,其中可撓性掛架卡合于安全帽的卡合角度介于30度到120度之間。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發明所提供的頭戴式裝置可通過調整可撓性支架位置及功能模塊方位來達成不同使用者的需求,且頭戴式裝置可適用于各種不同類型的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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