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車架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634514.0 | 申請日: | 2018-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946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28 |
| 發明(設計)人: | 切利亞·瑪德薩米;萊克·米斯基爾;查美爾·埃德迪內·米多恩;賈米爾·M·阿勒萬;蒂亞戈·蘇比亞;托馬斯·穆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1/02 | 分類號: | B62D21/02;B62D21/15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楊帆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州迪爾***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叉狀部 縱梁 上縱梁 保險杠 車輛車架 基部延伸 副車架 基部 車身 | ||
一種車輛包括具有第一縱梁和與第一縱梁間隔開的上縱梁的車身。上縱梁具有基部和各自都從基部延伸的頂部叉狀部和底部叉狀部。車輛包括連接到第一縱梁和頂部叉狀部的保險杠,以及連接到底部叉狀部的副車架。
技術領域
本發明總體涉及車輛,更具體地涉及車輛車架結構。
背景技術
車輛車身支撐各種部件,例如車輛的發動機、傳動系、和/或懸架。在車輛正面碰撞期間,例如由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FMVSS)和公路安全保險協會(IIHS)標準定義的那些包括正面碰撞、成角度正面碰撞、小偏移剛性障礙(SORB)碰撞等,車輛的前部結構部件可能變形以吸收能量。然而,諸如發動機、傳動系等剛性部件可能不會變形以吸收能量。因此,這些剛性部件可以在正面碰撞期間通過車輛的其余部分傳輸脈沖。
發明內容
根據本發明,提供一種車輛,該車輛包含:
車身,車身具有第一縱梁和與第一縱梁間隔開的上縱梁;
上縱梁具有基部和各自從基部延伸的頂部叉狀部和底部叉狀部;
保險杠,保險杠連接到第一縱梁和頂部叉狀部;以及
連接到底部叉狀部的副車架。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其中車身包括鉸鏈柱,并且第一縱梁和上縱梁的基部從鉸鏈柱延伸。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其中第一縱梁、頂部叉狀部以及底部叉狀部各自具有與鉸鏈柱間隔開的遠端,以及其中保險杠連接到第一縱梁和頂部叉狀部的遠端,以及其中副車架連接到底部叉狀部的遠端。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其中副車架在車輛縱長方向上從車身延伸至底部叉狀部,以及其中副車架包括在車身和底部叉狀部之間的彎曲點,彎曲點設計為響應于車輛正面碰撞而向下彎曲。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其中頂部叉狀部具有設計為響應于正面碰撞而向上彎曲的彎曲點。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該車輛進一步包含設置在保險杠和第一縱梁的遠端之間的粉碎罐。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該車輛進一步包含設置在保險杠和頂部叉狀部的遠端之間的粉碎罐。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該車輛進一步包含在第一縱梁與保險杠之間的第一粉碎罐,以及在頂部叉狀部和保險杠之間的第二粉碎罐。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該車輛進一步包含連接到第一縱梁和頂部叉狀部的板,第一粉碎罐和第二粉碎罐連接到板。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該車輛進一步包含第三粉碎罐,第三粉碎罐連接到板和保險杠并且設置在第一粉碎罐和第二粉碎罐之間。
根據本發明,提供一種車輛車身,該車輛車身包含:
艙壁;
鉸鏈柱;
具有外側面和內側面的減震塔;
第一縱梁,第一縱梁從艙壁在減震塔的內側面上在車輛前方方向延伸;以及
在減震塔外側面上的上縱梁,上縱梁具有基部以及各自從基部沿車輛前方方向延伸的頂部叉狀部和底部叉狀部。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其中上縱梁的基部從鉸鏈柱延伸。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其中頂部叉狀部具有設計為響應于正面碰撞而向上彎曲的彎曲點。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該車輛車身進一步包含:
連接到第一縱梁和頂部叉狀部的板;以及
連接到板的第一粉碎罐和第二粉碎罐。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福特全球技術公司,未經福特全球技術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634514.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具有升降型底盤的電動汽車
- 下一篇:一種汽車及其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