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光催化劑形成用組合物和光催化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612084.2 | 申請日: | 2018-06-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821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9 |
| 發明(設計)人: | 鹿島保伸;吉川英昭;角倉康夫;巖永猛;野崎駿介;竹內榮;錢谷優香;奧野廣良 | 申請(專利權)人: | 富士施樂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01J21/08 | 分類號: | B01J21/08;B01J35/10;B01J3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龐東成;張培源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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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二氧化硅 二氧化鈦 復合氣凝膠 光催化劑 形成用組合物 基礎顆粒 復合材料 吸收光譜 元素比 波長 吸收 | ||
1.一種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包含基礎顆粒,所述基礎顆粒中,硅與鈦的元素比Si/Ti大于0且等于或小于6,
其中,所述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材料的BET比表面積在200m2/g至1200m2/g的范圍內,并且
所述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材料在450nm和750nm的波長處具有吸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
其中,所述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材料在400nm至800nm的波長范圍內具有吸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
其中,所述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材料具有0.1μm至3μm的體積平均粒徑和1.5至10范圍內的體積粒度分布。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中,所述基礎顆粒是一次顆粒凝集的凝集顆粒,并且
所述一次顆粒的平均粒徑為1nm至90n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包含在所述基礎顆粒上由二氧化鈦形成的第一層。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還包含在所述第一層上的第二層,所述第二層含有具有金屬原子和烴基的金屬化合物。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
其中,所述第二層的所述金屬化合物通過氧原子與所述基礎顆粒或所述第一層結合。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還包含在所述基礎顆粒上的表面層,所述表面層含有具有金屬原子和烴基的金屬化合物。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中,所述表面層的所述金屬化合物通過氧原子與所述基礎顆粒結合。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中,所述金屬化合物的所述烴基與所述金屬原子直接結合。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中,所述金屬原子是硅原子。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中,所述烴基是具有1個碳原子至20個碳原子的飽和或不飽和脂肪族烴基或具有1個碳原子至20個碳原子的芳香族烴基。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中,所述烴基是具有1個碳原子至20個碳原子的飽和脂肪族烴基。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中,所述烴基是具有4個碳原子至10個碳原子的飽和脂肪族烴基。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中,所述基礎顆粒中硅與鈦的元素比Si/Ti在0.05至4的范圍內。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其中,所述BET比表面積在300m2/g至1100m2/g的范圍內。
17.一種光催化劑形成用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含有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和至少一種選自由分散介質和粘合劑組成的組中的化合物。
18.一種光催化劑,其包含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氧化硅二氧化鈦復合氣凝膠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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