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585891.X | 申請日: | 2018-06-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2947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18 |
| 發明(設計)人: | 路華鵬;李巍;姚旭鳴;周友佳;侯鵬;J·比約克曼;L·約翰松 | 申請(專利權)人: | 沃爾沃汽車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C21/34 | 分類號: | G01C21/34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麗軍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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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規劃 充電 車輛當前位置 行駛路線 充電站 電動車輛 智能充電 充電站位置 車輛電池 充電系統 電量信息 動態更新 信息更新 預定請求 預定系統 搜索 發送 更新 | ||
1.一種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配置成與導航系統和充電系統協作而執行下述操作:
由電動車輛獲取車輛電池的當前電量信息;
由導航系統獲取車輛當前位置和規劃行駛路線的信息;
搜索充電系統中的位于車輛當前位置和/或規劃行駛路線附近的充電站;
由充電系統獲取車輛當前位置和/或規劃行駛路線附近充電站的狀態信息;
基于全部上述獲得的信息向車輛駕駛員提供充電規劃建議,所述供充電規劃建議中包括建議的充電站位置和通向充電站的路線;
獲取車輛駕駛員對充電規劃建議的確認;并且
基于駕駛員的確認向充電系統發送充電預定請求;
其中,所述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動態更新上述獲得的信息,并且基于更新的信息更新向車輛駕駛員提供的充電規劃建議。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其中,所述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配置成根據駕駛員指令基于車輛電池的當前電量信息確定車輛可續行駛距離,并將車輛可續行駛距離與到達目的地所需行駛的距離相比較,并且在車輛可續行駛距離小于所需行駛的距離時,向車輛駕駛員提供在規劃行駛路線附近的充電站充電的建議。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其中,所述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配置成在行駛途中基于車輛電池的當前電量信息確定車輛可續行駛距離,將車輛可續行駛距離與一預期行駛距離相比較,并且在車輛可續行駛距離小于所述預期行駛距離時,自動地向車輛駕駛員提供在車輛當前位置附近的充電站充電的建議。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其中,所述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配置成在向充電系統發送充電預定請求之后,接收來自充電系統的反饋信息,其中包括安排的充電站和充電時間,并將充電系統的反饋信息發送給車輛駕駛員。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其中,所述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配置成在向充電系統發送充電預定請求之后,動態地由充電系統接收有關安排的充電站的狀態的信息,并且基于更新的有關安排的充電站的狀態的信息確定是否更新向車輛駕駛員提供的充電規劃建議。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其中,所述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配置成在向充電系統發送充電預定請求之后,能夠向充電系統發送取消充電預定請求的信息。
7.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其中,所述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配置成在向充電系統發送充電預定請求之后,在車輛駛往充電站的途中監視車輛狀態,并且計算車輛到達充電站所需的時間,如果判斷車輛不能在預定時間到達充電站,則向車輛駕駛員發送警示,以提醒駕駛員加速或是取消充電預定。
8.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其中,與所述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協作的充電系統包括電動車輛供應商自己構建的充電運營商和第三方充電運營商。
9.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智能充電規劃和預定系統,其中,所述充電站的狀態信息至少包括:當前充電站在線、下線信息,占用情況,預定情況,充電能力,故障情況,信譽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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