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控制方法、控制裝置、電子裝置、計算機存儲介質及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573853.2 | 申請日: | 2018-06-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98948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6 |
| 發明(設計)人: | 張海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張潤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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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控制 方法 裝置 電子 計算機 存儲 介質 設備 | ||
1.一種電子裝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包括透光顯示屏和紅外傳感器,所述紅外傳感器設置在所述透光顯示屏下方,所述紅外傳感器用于發射紅外光并接收被物體反射的紅外光以檢測所述物體至所述電子裝置的距離,所述控制方法包括步驟:
判斷所述電子裝置是否處于通話狀態;
在所述電子裝置處于通話狀態時,判斷所述電子裝置的麥克風是否接收到聲音,在所述麥克風未接收到聲音時,所述透光顯示屏處于點亮狀態,所述紅外傳感器處于關閉狀態;
在所述麥克風接收到聲音時,控制所述透光顯示屏熄滅;和
控制所述紅外傳感器開啟以檢測物體與所述電子裝置的距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電子裝置的麥克風是否接收到聲音的步驟后還包括:
判斷所述接收到的聲音是否是人聲;
在所述麥克風接收到人聲時,控制所述透光顯示屏熄滅。
3.如權利要求1所述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判斷所述電子裝置的麥克風是否接收到聲音的步驟前還包括步驟:
檢測所述電子裝置是否連接外置麥克風;
在檢測到所述電子裝置連接有外置麥克風時,判斷所述外置麥克風是否接收到聲音;
所述在所述麥克風接收到聲音時控制所述透光顯示屏熄滅的步驟包括;
在所述外置麥克風接收到聲音時,控制所述透光顯示屏熄滅。
4.如權利要求3所述控制方法,所述判斷所述外置麥克風是否接收到聲音的步驟后還包括:
判斷所述接收到的聲音是否是人聲;
在所述外置麥克風接收到人聲時,控制所述透光顯示屏熄滅。
5.如權利要求2或權利要求4所述的控制方法,所述判斷所述聲音是否是人聲的步驟后還包括步驟:
檢測所述人聲的強度是否大于預定閾值;
在所述人聲的強度大于預定閾值時,控制所述透光顯示屏熄滅。
6.一種電子裝置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包括透光顯示屏和紅外傳感器,所述紅外傳感器設置在所述透光顯示屏下方,所述紅外傳感器用于發射紅外光并接收被物體反射的紅外光以檢測所述物體至所述電子裝置的距離,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
判斷模塊,所述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電子裝置是否處于通話狀態和在所述電子裝置處于通話狀態時,判斷所述電子裝置的麥克風是否接收到聲音,在所述麥克風未接收到聲音時,所述透光顯示屏處于點亮狀態,所述紅外傳感器處于關閉狀態;和
控制模塊,所述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麥克風接收到聲音時,控制所述透光顯示屏熄滅和控制所述紅外傳感器開啟以檢測物體與所述電子裝置的距離。
7.一種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包括:
透光顯示屏,所述透光顯示屏包括有上表面和與所述上表面相背的下表面,所述透光顯示屏用于透過所述上表面發光顯示;
紅外傳感器,所述紅外傳感器用于發射紅外光并接收被物體反射的紅外光以檢測所述物體至所述電子裝置的距離;和
處理器,所述處理器用于:
判斷所述電子裝置是否處于通話狀態;
在所述電子裝置處于通話狀態時,判斷所述電子裝置的麥克風是否接收到聲音,在所述麥克風未接收到聲音時,所述透光顯示屏處于點亮狀態,所述紅外傳感器處于關閉狀態;
在所述麥克風接收到聲音時,控制所述透光顯示屏熄滅;和
控制所述紅外傳感器開啟以檢測物體與所述電子裝置的距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用于:
判斷所述接收到的聲音是否是人聲;
在所述麥克風接收到人聲時,控制所述透光顯示屏熄滅。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用于:
檢測所述電子裝置是否連接外置麥克風;
在檢測到所述電子裝置連接有外置麥克風時,判斷所述外置麥克風是否接收到聲音;和
在所述外置麥克風接收到聲音時,控制所述透光顯示屏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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