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業務系統的核對方法及裝置、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568740.3 | 申請日: | 2018-06-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946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23 |
| 發明(設計)人: | 陳銀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2 | 分類號: | G06Q40/02;G06Q4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 地址: | 英屬開曼群島大開*** | 國省代碼: | 開曼群島;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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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核對 業務節點 業務系統 電子設備 業務處理 業務相關 接收業務 預設 發送 | ||
1.一種業務系統的核對方法,所述業務系統包括按照預設順序依次實施業務處理的若干業務節點;所述方法應用于核對設備,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業務系統中任一業務節點發送的核對請求;
根據所述核對請求,獲取待核對數據對,所述待核對數據對包括與所述任一業務節點的業務相關的第一待核對數據,以及與所述任一業務節點的前一業務節點的業務相關的第二待核對數據;
核對所述第一待核對數據和所述第二待核對數據,以確定所述任一業務節點的業務處理是否正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根據所述核對請求,獲取待核對數據對,包括:
根據所述核對請求中包含的數據索引,獲取待核對數據對,所述數據索引用于記錄所述待核對數據對的數據標識。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根據所述核對請求,獲取待核對數據對,包括:
讀取所述核對請求中包含的所述待核對數據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待核對數據對按照預定義的數據結構生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核對請求由所述任一業務節點在實施業務處理后無延遲地發送至所述核對設備。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核對設備位于中臺側。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根據各個業務節點的核對請求,確定所述各個業務節點之間的鏈路架構;
當確定出所述任一業務節點的業務處理發生錯誤時,根據所述鏈路架構確定業務處理發生錯誤的鏈路段。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業務系統包括金融業務系統。
9.一種業務系統的核對方法,所述業務系統包括按照預設順序依次實施業務處理的若干業務節點;所述方法應用于業務節點,所述方法包括:
生成待核對數據對,所述待核對數據對包括與自身的業務相關的第一待核對數據,以及與前一業務節點的業務相關的第二待核對數據;
根據所述待核對數據對生成核對請求,并向核對設備發送所述核對請求,以使得所述核對設備根據核對結果確定自身的業務處理是否正確;所述核對結果由所述核對設備核對所述第一待核對數據與所述第二待核對數據得到。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所述根據所述待核對數據對生成核對請求,包括:
將所述待核對數據對的數據索引添加至所述核對請求中,所述數據索引用于記錄所述待核對數據對的數據標識。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所述根據所述待核對數據對生成核對請求,包括:
將所述待核對數據對添加至所述核對請求中。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所述生成待核對數據對,包括:
按照預定義的數據結構生成所述待核對數據對。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所述向核對設備發送所述核對請求,包括:
在實施業務處理后無延遲地向所述核對設備發送所述核對請求。
14.一種業務系統的核對裝置,所述業務系統包括按照預設順序依次實施業務處理的若干業務節點;所述裝置應用于核對設備,所述裝置包括:
接收單元,接收業務系統中任一業務節點發送的核對請求;
獲取單元,根據所述核對請求,獲取待核對數據對,所述待核對數據對包括與所述任一業務節點的業務相關的第一待核對數據,以及與所述任一業務節點的前一業務節點的業務相關的第二待核對數據;
核對單元,核對所述第一待核對數據和所述第二待核對數據,以確定所述任一業務節點的業務處理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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