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香蘭素生產(chǎn)廢水中有機物的去除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810535625.6 | 申請日: | 2018-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230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劉敏敏;胡曉鈞;毛海舫;張瀅;曹鐘林;鄒炳其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2F9/08 | 分類號: | C02F9/08;C02F101/20;C02F103/36 |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楊軍 |
| 地址: | 200235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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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去除 有機物 廢水 香蘭素生產(chǎn) 香蘭素 稀釋 光照 處理工藝 二次污染 廢水過濾 廢水混合 改性沸石 光照處理 堿性溶液 綠色環(huán)保 一級排放 復合材料 催化劑 回收 | ||
1.一種香蘭素生產(chǎn)廢水中有機物的去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步驟如下:
(1)用水按比例與香蘭素生產(chǎn)廢水混合稀釋至CODcr為500-2000毫克/升;
(2)通過堿性溶液將稀釋后的香蘭素廢水的pH值調(diào)節(jié)至6.5-7.5之間;
(3)將納米Ag/AgCl-改性沸石復合材料加入到香蘭素廢水中攪拌20-40分鐘后,在可見光照的條件下,反應1-2小時;
(4)將步驟(3)光照處理后的廢水過濾,回收得到催化劑以及去除有機物后廢水。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稀釋香蘭素生產(chǎn)廢水的水為自來水或COD低于50mg/L的香蘭素處理尾水。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堿性溶液為氫氧化鈉或者氫氧化鉀。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納米Ag/AgCl-改性沸石復合材料和香蘭素廢水的投料比為1:2~2:1g/L。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納米Ag/AgCl-改性沸石復合材料的形貌表征參數(shù)如下:Ag/AgCl/Fe-ZX呈球形,表面負載了納米顆粒,孔徑為0.785-0.795nm之間,比表面積為0.0850-0.0900m2g-1,孔容積為0.240-0.250cm3g-1,飽和磁強度在30-32emu g-1之間。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可見光照為50W-500W的LED燈或自然光。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過濾采用膜過濾或者沉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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