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528512.3 | 申請日: | 2018-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602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06 |
| 發明(設計)人: | 巫爽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M11/02 | 分類號: | G01M11/02;G03B43/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熊永強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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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攝像頭模組 眩光檢測裝置 固定架 支撐架 光源 檢測 安裝面 底座 眩光檢測 轉動連接 入射光 眩光 申請 | ||
1.一種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用于檢測攝像頭模組是否產生眩光,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包括:
底座,所述底座包括安裝面;
光源,所述光源用于產生光線;
支撐架,所述支撐架與所述安裝面固定連接;
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用于固定待檢測攝像頭模組,所述固定架與所述支撐架轉動連接,以使得所述光源向所述待檢測攝像頭模組提供不同角度的入射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支撐架和第二支撐架,所述固定架設置在所述第一支撐架和所述第二支撐架之間,所述固定架通過角度調整機構與所述第一支撐架以及所述第二支撐架轉動連接,所述角度調整機構用于調整所述固定架與所述底座之間的夾角,以使得所述光源向所述待檢測攝像頭模組提供不同角度的入射光。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調整機構包括角度調整支架以及相對設置的第一連接軸和第二連接軸,所述角度調整支架與所述待檢測攝像頭模組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連接軸和所述第二連接軸均與所述角度調整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架開設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二支撐架開設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連接軸收容于所述第一通孔,且可相較于所述第一支撐架轉動,所述第二連接軸收容于所述第二通孔,且可相較于所述第二支撐架轉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還包括第一滑軌和第一滑塊,所述第一滑軌固定設置在所述角度調整支架鄰近所述固定架的表面,所述第一滑軌自所述第一支撐架朝著所述第二支撐架的方向延伸,所述第一滑塊與所述固定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滑軌和所述第一滑塊相配合,以實現對所述固定架相較于所述角度調整支架的位置的調節。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調整支架鄰近所述第一滑軌的位置設置有第一刻度件,所述第一刻度件用于測量所述固定架相較于所述角度調整支架移動的距離。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架開設有第一限位孔,所述第二支撐架開設有第二限位孔,所述角度調整機構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限位桿和第二限位桿,所述第一限位桿和所述第二限位桿均與所述角度調整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限位桿收容于所述第一限位孔內,所述第二限位桿收容于所述第二限位孔內,所述第一限位孔和所述第一限位桿相互配合,且所述第二限位孔與所述第二限位桿相互配合,以對所述固定架與所述底座之間的夾角進行限制。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孔和所述第二限位孔的形狀相同,所述第一限位孔由首尾依次相連的第一圓弧、第二圓弧、第三圓弧和第四圓弧形成,所述第一圓弧的曲率中心位于鄰近所述第三圓弧的一側,所述第三圓弧的曲率中心位于鄰近所述第一圓弧的一側,所述第二圓弧的曲率中心位于所述第二圓弧鄰近所述第四圓弧的一側,所述第四圓弧的曲率中心位于所述第四圓弧遠離所述第二圓弧的一側。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圓弧的曲率半徑與所述第三圓弧的曲率半徑相等,所述第二圓弧的曲率半徑與所述第四圓弧的曲率半徑相等。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還包括光源控制電路、光源盒以及第二滑軌,所述光源控制電路收容于所述光源盒內,所述光源控制電路用于對所述光源的亮暗程度進行控制,所述光源盒與所述支撐架間隔設置,且所述光源盒與所述底座連接,所述第二滑軌設置在所述光源盒鄰近所述支撐架的表面,所述第二滑軌用于實現所述光源相較于所述光源盒的移動。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攝像頭模組眩光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盒鄰近所述第二滑軌的位置設置有第二刻度件,所述第二刻度件用于測量所述光源相較于所述光源盒移動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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