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射頻指標測試方法、系統及終端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522355.5 | 申請日: | 2018-05-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68551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06 |
| 發明(設計)人: | 張洲川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17/15 | 分類號: | H04B17/15;H04B17/17;H04B17/10;H04B17/29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 44237 | 代理人: | 官建紅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樣機 射頻指標 射頻指標測試 天線 終端設備 綜測儀 殼體 射頻指標測試系統 提示 無線綜測儀 安裝殼體 測試通過 開發效率 射頻性能 天線連接 天線設置 通信連接 同一水平 屏蔽箱 同軸線 射頻 調試 測試 返回 申請 | ||
1.一種射頻指標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射頻指標測試系統實現,所述射頻指標測試系統包括客戶端、網關設備和無線綜測儀;
所述客戶端、所述無線綜測儀和待測樣機的樣機主體與所述網關設備通信連接,以通過所述網關設備連接至同一通信網絡;
所述客戶端還與所述樣機主體通信連接;
所述待測樣機包括所述樣機主體、殼體和至少兩個樣機天線;
所述射頻指標測試方法包括:
當所述樣機主體通過射頻同軸線與所述無線綜測儀通信連接時,獲取所述樣機主體的射頻指標;
當所述樣機主體的射頻指標滿足要求、所述樣機主體設置于所述殼體中且與所述樣機天線連接、所述待測樣機和所述無線綜測儀的綜測儀天線設置于同一屏蔽箱中且所述樣機天線與所述綜測儀天線位于同一水平高度時,獲取所述待測樣機的射頻指標;
所述待測樣機的射頻指標滿足要求時,發出測試通過提示;否則,發出調試射頻指標測試系統的提示,并返回獲取所述樣機主體的射頻指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射頻指標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射頻指標包括誤差向量幅和發射功率;
獲取所述待測樣機的射頻指標,包括:
獲取所述待測樣機的誤差向量幅和發射功率;
當所述待測樣機的誤差向量幅和發射功率滿足要求時,根據所述待測樣機的發射功率,計算所述待測樣機與所述無線綜測儀之間的空間路徑衰減;
根據所述空間路徑衰減,計算所述待測樣機的接收靈敏度;
所述待測樣機的射頻指標滿足要求時,發出測試通過提示,包括:
當所述接收靈敏度滿足要求時,發出測試通過提示。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射頻指標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所述待測樣機的誤差向量幅和發射功率,包括:
控制所述待測樣機發射信號;
控制所述無線綜測儀接收信號,并根據所述無線綜測儀接收的信號,測試出所述樣機天線的各信道的誤差向量幅和發射功率;
判斷所述各信道的發射功率之間的功率差值是否在預設功率差值范圍內;
當所述功率差值不在預設功率差值范圍內時,發出調試所述待測樣機的位置或角度的提示,并返回控制所述待測樣機發射信號;
判斷所述各信道的誤差向量幅與所述樣機主體的相應信道的誤差向量幅之間的向量幅差值是否在預設向量幅差值范圍內;
當所述向量幅差值不在預設向量幅差值范圍內時,發出調試所述樣機天線穩定性的提示,并返回控制所述待測樣機發射信號;
當所述功率差值在預設功率差值范圍內且所述向量幅差值在預設向量幅差值范圍內時,判定所述待測樣機的誤差向量幅和發射功率滿足要求。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射頻指標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待測樣機的發射功率,計算所述待測樣機與所述無線綜測儀之間的空間路徑衰減,包括:
根據所述射頻同軸線的線路損耗、所述待測樣機的發射功率和所述樣機主體的發射功率,計算所述待測樣機與所述無線綜測儀之間的空間路徑衰減;
其中,所述空間路徑衰減=所述樣機主體的發射功率+所述射頻同軸線的線路損耗-所述待測樣機的發射功率。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射頻指標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空間路徑衰減,計算所述待測樣機的接收靈敏度,包括:
控制所述無線綜測儀發射對所述待測樣機進行丟包測試的數據包;
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待測樣機發送的數據包;
當未接收到所述待測樣機發送的數據包時,發出待測樣機接收鏈路異常的提示;
當接收到所述待測樣機發送的數據包時,根據所述無線綜測儀發射的數據包和所述待測樣機發送的數據包,計算所述待測樣機的接收靈敏度指標;
根據所述接收靈敏度指標和所述空間路徑衰減,計算所述待測樣機的接收靈敏度;其中,所述接收靈敏度=所述接收靈敏度指標+所述空間路徑衰減。
6.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射頻指標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射頻指標測試系統還包括所述屏蔽箱和/或所述射頻同軸線。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未經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522355.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