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517352.2 | 申請日: | 2018-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5689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胡曉虎;陳曉明;羅鑫;趙培;張順;陶家昕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機械施工集團有限公司;開普天(上海)巖土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9/00 | 分類號: | E21D9/00;E21D9/06;E21D9/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智云 |
| 地址: | 200072 上海市靜***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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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清除 地下 障礙物 方法 | ||
1.一種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形成工作井,待清除障礙物的區域位于所述工作井側壁處;
在所述待清除障礙物的區域周圍,利用鋼管在地下密排并相互咬合形成用于支護所述待清除障礙物的區域的鋼管帷幕;
在所述工作井內沿第一方向切割障礙物并清除廢渣以形成鉆孔,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工作井高度方向存在一夾角;其中,所述形成鉆孔的過程具體包括采用第一清障設備進行鉆孔,所述第一清障設備包括刀頭,所述刀頭包括普通刀頭和特殊刀頭,所述普通刀頭用于切削混凝土、石頭及短時間切削一般巖層,所述特殊刀頭用于切割所述障礙物包括的鋼管柱、地下連續墻、螺栓型鋼;
在所述鉆孔中注入填充物;
重復上述形成鉆孔和在鉆孔中注入填充物的過程,直至障礙物清除至設定標準;以及
切削所有鉆孔所圍繞出的空間的區域,形成隧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向為水平方向,所述工作井高度方向為豎直方向。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待清除障礙物的區域的一側形成一個工作井。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重復形成所述鉆孔時,在待清除障礙物的范圍內從下往上依次鉆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形成的鉆孔之間搭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障礙物包括地墻鋼筋籠、型鋼柱、C50鋼筋混凝土管片和管片間的高強度螺栓的至少一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清障設備還包括鉆桿,所述鉆桿的直徑范圍為0.8~1.2m。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形成鉆孔的步驟包括:
所述第一清障設備先使用普通刀頭進行鉆孔;
當所述普通刀頭遇到所述障礙物時,將所述普通刀頭更換為所述特殊刀頭;
利用所述特殊刀頭破除所述障礙物;
將所述特殊刀頭更換為所述普通刀頭,繼續進行鉆孔。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普通刀頭遇到所述障礙物時,所述第一清障設備退回工作井內將所述普通刀頭更換為所述特殊刀頭。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特殊刀頭破除完所述障礙物后,所述第一清障設備退回工作井內將所述特殊刀頭更換為所述普通刀頭。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第二清障設備切削所有鉆孔所圍繞出的空間的區域,形成隧道。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清障設備為盾構機。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清障設備從所述工作井出發切削所有鉆孔所圍繞出的空間的區域,形成隧道。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除地下障礙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物為速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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